捡漏二手“高配电脑”翻车,男子怒告卖家索要三倍赔偿,法院:得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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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郝立柯

郭先生在二手交易平台浏览时,本以为捡了个“高配电脑”的漏,谁知货到手后,电脑的配置货不对板。找卖家理论退货退款,还被拒绝,他怒将卖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11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调解案。

二手平台购买“高配电脑”,货不对板

2025年11月,郭先生在刷某二手交易平台时,一台二手台式电脑主机的配置让他很心动,i7-12700K处理器、RTX 4060 Ti显卡、16GB内存、TUF B660M主板等,售价4000元,并注明“可验机”。

他与卖家周先生联系,最终商议以2850元交易主机,约定通过快递发货,运费由郭先生承担。发货前,郭先生收到了卖家发来的机箱外观视频,接着下单快递上门取件,并向卖家转账2850元。

次日,郭先生签收商品时,特意对开箱过程进行了录像。一番检查后发现,收到的电脑实际配置为RX580显卡、E5-2680V2处理器、8GB DDR3内存、X79主板,与二手交易平台的信息严重不符。

郭先生立即向卖家提出退货退款,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将卖家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卖家退还货款2850元、赔偿运费89元,并主张三倍赔偿。

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周先生退还郭先生货款2850元并赔偿运费89元;郭先生将案涉电脑主机退还周先生;郭先生自愿放弃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官:主张三倍赔偿要满足两个条件

二手网络交易因便捷性和价格优势,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但由此引发的“货不对板”纠纷也呈增多趋势。案件承办法官刘建表示,判断二手交易能否主张“退一赔三”,关键在于卖家是否构成“经营者”,以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也就是说,个人如果长期、高频、规模化在朋友圈或二手平台售卖同款商品、二手车、医美理疗服务等,并以此作为收入来源,可能被认定为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不影响定性。是否构成欺诈行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周先生明知电脑实际配置与发布信息不符仍予出售,可认定其构成欺诈。但因其交易记录较少,且系首次出售电脑主机,未达到持续性、反复性经营的标准,尚不足以认定其为“经营者”。

提醒:提防二手交易陷阱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二手交易平台陷阱:下单前,甄别卖家,提前排除高风险主体,比如价格明显低于二手市场均价30%以上的;所有沟通尽量留在平台内,确认成色、功能、配件、质保承诺等;绝不脱离平台交易付款,不提前确认收货,不现金交易,不私下转账;收货开箱取证,全程录像,及时固定商品外观、型号、序列号、配件等证据,同时保存商品快照、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快递面单;不同品类重点防范数码产品、奢侈品箱包首饰、车辆、大件家电、虚拟商品等,交易时更要提高警惕,重点核验型号、成色、权属和售后承诺;商家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此外,平台过错,可主张连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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