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法治“软实力”,赋能发展“硬支撑”——专访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吴青山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友林 通讯员 李晓龙 曾秭曼
近日,衡阳中院出台了《为加快建设更高层次、更大能级的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四条举措》(以下简称《十四条》),从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护航产业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文旅品牌、推进府院联动、优化诉讼服务等各方面系统布局,打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组合拳”。《十四条》的出台背景是什么?有什么具体内涵?下一步如何落实落地?今天,湖南法治报记者专门采访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吴青山,为我们解读《十四条》。
吴青山
记者:衡阳中院制定出台《十四条》有何背景和意义?
答:《十四条》的出台,主要有三个层面的考虑。
第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决策和部署。衡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纵深推进“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更高层次、更大能级的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法院作为国家重要政法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这些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司法举措,做到党的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第二,是回应发展实践的客观需要。当前衡阳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稳五进三布二”产业体系加速构建,输变电、盐卤化工等优势产业链持续壮大,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升温,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的步伐也在加快。这些发展态势催生了大量新型司法需求——跨区域商事纠纷、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账款清欠、旅游消费速裁、破产纾困等问题,这都要求法院从过去“单点式”“个案型”的服务模式,转向更加系统、前置、精准的司法供给。
第三,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自身追求。我们认识到,审判工作不能止步于“办好案子”,更要通过裁判导向稳定市场预期、规范竞争秩序、化解行业风险。《十四条》正是衡阳中院立足审判职能,把政策要求、地方战略和司法专业优势结合起来,形成的一套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全链条,贯通个案办理与类案治理、司法裁判与社会治理的服务保障体系。
总的来说,《十四条》既是贯彻上级精神的“施工图”,也是回应衡阳发展需要的“工具箱”,目的是让司法保障更加可感可及,为衡阳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实实在在的法治支撑。
记者:《十四条》中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衡阳法院将如何具体落到审判工作中?
答:平等保护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石。我们将进一步抓紧抓实四件事:一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依法否定不合理“背靠背”条款,遏制大企业借优势地位挤压中小微企业;二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合法经营与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以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三是开展民间借贷审判专项行动“回头看”,打击高利贷、套路贷、职业放贷,严惩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四是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纠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新官不理旧账”、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破除地方保护,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总之一句话:以稳定透明、一视同仁的司法,给各类市场主体吃下“法治定心丸”。
记者:“稳五进三布二”是“制造立市”的核心支撑,根据《十四条》安排,法院下一步如何服务和保障衡阳产业链建设?
答:产业兴则衡阳兴。我们围绕输变电装备、钢管及有色金属、盐卤化工等五大优势产业,以及智能衡器计量、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推行“一链一方案、一企一策、一事一策”。
一是妥善审理产业投资、增资扩股、项目建设、劳动用工、土地使用等纠纷,联动发改、行业协会把矛盾化解在项目落地前端;二是践行绿色司法,妥善审理“两高”项目相关案件,探索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替代性赔偿,助推绿色低碳转型;三是加强产业风险研判,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让司法跟着产业链走、服务跟着企业需求走。
吴青山(右二)率市中院调研组到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走访当地企业问计问需。
记者:创新和文旅是衡阳两大增长极,法院对此有何专门举措?
答:保护创新方面,我们一方面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严保护”专项行动,聚焦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核心技术,依法适用停止侵权、惩罚性赔偿,严惩商标侵权、商业秘密侵权,规制恶意抢注、囤积、攀附仿冒,加强老字号和地理标志保护,护航“衡品出衡”;另一方面积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全链条保护体系,并常态化开展“三联三促”访企。
护航文旅产业发展方面,前期衡阳中院指导南岳法院推出了“法院+N”涉旅游巡回调解机制,推动解纷关口前移,实现游客纠纷就近快调,降低了异地维权成本。今后我们将围绕“大南岳衡山”旅游经济圈,在重点景区设立旅游速裁巡回法庭,落实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快审快结,联动文旅、司法行政部门共建多元解纷机制,减少异地游客诉累,守护衡阳文旅“金字招牌”。
记者:破产审判、清理拖欠账款、执行工作等方面,企业关注度很高,法院这次出台了哪些举措?
答:近年来,衡阳法院坚持“救活优先、有序出清”两手抓,深化破产审判改革,围绕服务“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把破产审判从单纯办案转向服务产业焕新和风险化解。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盘活企业资产近49.35亿元,清理债务超124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救活优先、有序出清”两手抓,进一步推动健全常态化府院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税费、征信修复等难题;稳妥推进房地产“保交楼、保稳定、保民生”;探索设立市级企业庭外重组服务中心,提供债务协商、重组方案设计、资源对接一站式服务;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积力度,规范管理人履职,推动“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在清欠账款方面,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建立“旧账清零”台账闭环管理,对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优先办理,用好提示函、预惩戒、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推动存量账款清偿。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引导分期和解,健全清欠长效机制。
在执行工作方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实涉企案件经营影响评估机制,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对生产设备、经营资产依法适用“活封活扣”,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落实失信分级惩戒、宽限期、单次解禁等柔性举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做得好不好,企业感受最直接。《十四条》在这两个方面有哪些看得见的实招?
答:在多元解纷方面,我们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更多涉企矛盾在源头化解。依托“企呼我应”涉企解纷热线健全法企沟通台账,做到诉求件件有回音;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以“示范性诉讼+批量调解”化解类型化纠纷,用好商事调解、信用调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服务县域特色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产品品牌保护。
在诉讼服务方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涉企不立案问题“零容忍”;畅通涉企绿色通道,推广要素式立案、要素式审判和全流程线上诉讼;落实诉讼费“免申即退”,规范诉讼费缓减免,在应诉文书中载明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做到有诉必应、有问必答,切实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记者:《十四条》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将以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恢复性司法和替代性修复,对主动治污、节能技改企业在法律框架内从宽裁量,强化湘江、耒水、衡山等重点区域一体保护,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司法问诊,引导企业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记者:《十四条》内容翔实、针对性强,怎样确保落实落地、见实效?
答:《十四条》能否落实落地的根本在于党的领导,关键在于过硬队伍。我们将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建立督导落实机制,将《十四条》逐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督办。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擦亮 “青蓝人才培育” 品牌,锻造专业化商事、知产、破产审判队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运行,严格执行 “三个规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为落实好《十四条》、为纵深推进“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更高层次、更大能级的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的法院铁军。
责编:谭好
一审:谭好
二审:齐果
三审:周智颖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下载APP
报料
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