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三资” 以案促治 隆回守护村集体“钱袋子” |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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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修好了,群众满意了,村干部却因坐收坐支集体资金受了处分。”不久前,隆回县某村党支部书记邓某因村组修路捐款未入集体账户、坐收坐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邓某组织村民和在外创业人士捐款10万余元修路。捐款到账后未纳入村集体账户,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直接经手支付工程款。该县纪委监委在“三资”专项监督中发现线索后,迅速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室核查。经查,邓某虽无贪占行为,但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违反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规定,最终受到党纪处分。
农村“三资”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隆回县纪委监委紧盯在“三资”管理中财务报账、工程项目管理、村级债权债务、集体经济合同等重点,全面厘清底数、分布和现状,推动村级资金“晒单见底”、资产资源“对账见物”,做到账实相符、家底清晰。
该县纪委监委发挥片区协作机制优势,统筹“室组地”力量,推动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形成合力。畅通信访、来访、网络、电话渠道收集线索,运用“智慧纪检”大数据平台深挖问题线索,从严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贯通、以案促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清理,推动集体资金专户管理、定期审计等制度落地落实,堵塞监管漏洞。同时,组织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引导村(社区)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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