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洲景区一违法商拍者拒不改正被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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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罗艾敏)10月30日,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结1起违法商拍案件,依法对当事人杨某罚款1000元,处罚已执行到位。据悉,这是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依据新修正的《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开出的首张违法商拍罚单。
经查,2026年9月20日上午,杨某在橘子洲景区毛泽东青年艺术雕像前坪擅自从事照相摄影经营活动,扰乱景区管理秩序。此前,杨某已被责令改正,但仍再次实施,属拒不改正,违反新修正的《保护条例》。《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显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已建成的景区内从事摆摊设点、照相摄影、游艺娱乐等经营活动,扰乱景区管理秩序的,由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新修正的《条例》实施后,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已加大对违法商拍的执法力度。执法部门明确,罚款不是“商拍通行证”,对擅自商拍、拒不改正等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依法依规处置,绝不“一罚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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