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攸县查处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奖励举报人15万元!

  新湖南客户端  

近日,株洲市攸县多部门联动,成功查处一起藏匿于村民聚居区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重大爆炸安全隐患。该案线索来自群众举报,攸县人民政府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15万元奖励。

2026年10月23日,攸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酒埠江镇辖区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收到线索后,攸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联合酒埠江镇政府、县公安局开展联合排查。

执法人员在酒埠江村龚塘组一处民房周边,发现湘B3300G车辆及3名可疑人员。经现场核查,在房屋旁两间杂屋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大量生产原辅材料,含“湘30”成品71件,高氯酸钾2.6千克、硝3.15千克、硫磺4.15千克、纸筒710饼、合精7袋、封口泥100袋以及多套生产工具。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成品、原材料予以扣押,涉案人员由公安机关控制,案件依法移送公安侦办。

经查,涉案人员易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擅自组织制作烟火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依法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生产。该窝点设在村民聚居区,场所无任何防火防爆设施,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将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风险极大。

本次案件查办坚持行刑衔接,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案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有序推进。

案例警示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隐蔽性强、风险极高,藏在民房、杂屋的“黑窝点”如同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周边群众安全。株洲市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充分用好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主动提供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线索。如发现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等隐患线索,请及时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按标准兑现举报奖励,共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供稿)

责编: 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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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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