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商品房销售新政 抬高预售门槛、全面推进现房销售
王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30日讯(记者王文)昨日,长沙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联合发布商品房销售管理最新实施意见,通过分类收紧预售条件、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强化资金监管、优化融资用地审批等一系列重磅举措,进一步防范楼市交付风险,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房地产行业向新模式、高质量平稳转型。
新政以2026年8月28日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重要分界点,实行新旧项目分类施策、平稳过渡。对于此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房项目,长沙全面抬高预售门槛,明确楼栋必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并取得五方主体验收记录方可申请预售。同时,所有购房款全部纳入市级统一监管账户,待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配套全部达标后方可解除监管,并要求购房合同必须细化逾期交房、合同解除、资金退还等权责条款,全方位保障购房者权益。
为保障市场平稳衔接,新政设置科学过渡期。8月28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预售政策;已拿地但未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原则上执行封顶预售新规,经区级评估、市级住建部门备案后,可在2027年底前按旧规预售。针对城市更新、低效用地盘活等特殊遗留项目,备案后可顺延至2028年底沿用原有政策,有效化解存量项目建设难题。
此次新政最大亮点是全面推行现房销售制度。今后长沙新出让商住用地项目优先实行现房销售,土地出让阶段提前公示现售要求,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解除抵押查封后方可入市。新政创新推出现房销售定金制度,房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收取不超总房款5%的定金,资金全额专户监管、竣工交付前不得动用,通过制度创新筑牢购房者资金安全底线。
资金监管与金融保障同步升级。长沙全新推行房地产项目主办银行制度,新项目全部资金归集至主办银行专户统一管理,预售资金、现房定金实行闭环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金融端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创新分户土地集合抵押模式,延后新项目贷款首次还本时间,优先保障现房销售、“好房子”示范、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信贷供给,并对各类房企融资一视同仁,助力行业良性循环。
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新政释放多项利好。土地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不计利息,企业可凭出让合同提前办理各类建设许可,实现“拿地即开工”。项目可按最小独立单元分批施工、分批验收,大幅压缩建设周期。同时,长沙优化配套费缴纳、地下车位确权、购房入学政策,购房者凭网签合同即可办理入学手续,切实惠及民生。
此次长沙楼市新政兼顾稳市场、防风险、惠民生多重目标,通过预售制度改革、现房销售扩容、全链条资金监管,持续压实交付责任、规范行业发展,助力长沙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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