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东郊

未名湖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美文欣赏|东郊

文/未名湖

夜半醒来,再无睡意。推开窗,遥望澧水,远处有灯,三两点,像是谁在黑暗里划燃又熄灭的火柴。忽然想起韦应物那句“野渡无人舟自横”,此刻没有渡口,也没有舟,只有窗台上积了薄薄的霜。

中年以后,读韦应物是另一番滋味。年轻时读他,只觉淡。淡得像白开水,没滋没味。如今再读,才知那淡里头,藏着多少说不出口的沉。一个人要把自己摁进怎样的泥土里,才能写出“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 那样的句子。那不是技巧,是命。

韦应物这个人,活了两辈子。

头一辈子,是长安城里的混世魔王。十五岁当上唐玄宗贴身侍卫,依仗着“京兆韦氏”四个字,把坏事做尽。他在诗里自曝家丑,毫不遮掩。“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蒱局,暮窃东邻姬。”白天赌博,晚上翻墙头调戏邻家女子,窝藏逃犯,目无王法。司隶校尉不敢抓他,因为他是皇帝跟前的人。

我常常想,那个年代的少年韦应物,该是怎样一副面孔。大概目光是斜的,嘴角是歪的,走路要把地面踩出坑来。长安城里的百姓见了他,躲着走,骂不敢出声,恨只能咽进肚里。他以为这样的日子可以过一辈子。他以为头顶那片天,永远塌不下来。

天真的塌了。安史之乱像一记闷棍,打碎了所有人的梦。唐玄宗跑了,侍卫队散了,韦应物一夜之间从云端跌进烂泥。曾经被他欺负过的人,开始回过头来欺负他。财物被抢光,尊严被踩碎,他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

那年他十九岁。十九岁,可以毁掉一个人,也可以重塑一个人。韦应物选了后者。他放下刀枪,走进太学,拿起书本,把荒废的时光一寸一寸往回追。这个过程有多难,不难想象。一个习惯了吆五喝六的人,突然要安安静静坐下来,面对那些他曾经鄙夷的竹简绢帛,这种转身,无异于把骨头拆了重接。但他接上了。

后半辈子的韦应物,换了一个人。做官做到清廉,不是一件容易事。他在高陵当县令,面对上头压下来的苛捐杂税,两头为难。严征,百姓活不了。宽征,乌纱帽保不住。他在诗里写“日夕思自退,出门望故山”,想撂挑子不干了,回老家种地去。可他没有真走。他咬着牙,在夹缝里替老百姓撑一把伞,能撑多久是多久。

在滁州当刺史,他去田里看农民干活。春天下雨,农民高兴得不行,因为庄稼有救了。可他们家里连隔夜粮都没有,徭役还一层一层地压。韦应物站在田埂上,看着那些佝偻的背影,心里生出惭愧。他说,“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我一个不种地的人,吃的穿的,全是你们给的。这话放在今天,多少当官的说得出口。

罢任苏州刺史那年,他收拾行装,发现凑不齐回长安的路费。一个刺史,做到这个份上,是穷得叮当响了。他没有向谁伸手,也没有赖在官位上不走,而是孤身住进苏州城外的永定寺,租田种地,了此余生。读到此处,总要停一停。想起前些年职场里退下来的老同事。他们有的和一帮商人形影不离,忙着补当年没捞够的油水,有的忙着给儿女铺路搭桥。形形色色的忙绿着,鲜有几个是安安静静真退的。韦应物这种退法,干干净净,不带走一片云彩。他的心里,大概早就没有长安城了。

韦应物还写了一手好墓志。2007年西安出土了他和夫人元苹的墓志,元苹那篇是他亲手写的。“每望昏入门,寒席无主,手泽衣腻,尚识平生,香奁粉囊,犹置故处,器用百物,不忍复视。”没有大悲大痛的词,只是一个男人回到家,看见亡妻用过的东西还摆在原来的地方,不敢多看一眼。这种写法,比嚎啕大哭要疼得多。

有人说韦应物的诗像王维,清淡闲远。我觉得不像。王维的淡,是佛堂里的檀香,有距离感。韦应物的淡,是田埂上的泥土,踩上去硌脚。他的心里装着太多东西,装着田家的饥苦,装着对俸禄的不安,装着对亡妻的愧疚,装着少年时欠下的孽债。这些东西压在他心上,他不能说,说出来就轻了。于是他写山水,写草木,写一只无人看管的船,在渡口横着。那个“横”字,不是闲,是无可奈何。

我年轻时读韦应物,觉得他不过是又一个寄情山水的隐士。中年以后才明白,山水于他,不是寄情,是赎罪。他把自己的后半生活成了一场漫长的修行,用清廉赎年少时的荒唐,用爱民赎做官时的无力,用清贫赎内心深处的亏欠。

前些年去苏州,特意去找永定寺的旧址。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块碑。站在那块碑前,四月的风从太湖吹过来,带着水草的腥气。我忽然想,韦应物住在寺里的那些年,每天清晨听见钟声,是不是会想起长安城里那些荒唐的夜晚。一念及此,心头一紧。

他死在永定寺里,身无分文。一个曾经身居刺史的地方官员,最后连买棺材的钱都没能留下。这笔账算下来,他赢了还是输了。输了俸禄和前程,赢了人心和诗名,也或许什么都没有赢,只是把欠的还清了。

有一个朋友,在市委机关写材料。写了十八年。十八年,够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年。他写的材料,摞起来大概比他还高。全市重要的会议,重要的文件,重要的讲话,大半出自他的手。圈内人都知道,他是这个城市的头号笔杆子。可他的头发,也是在那些材料里一根一根白的。起先是两鬓,后来是头顶,再后来是整个后脑勺。他刚到五十岁,看起来却像六十多。

十八年里,他有无数次机会可以走。去省里,去高校,去企业。他都不去。不是不想去,是走不了。老婆是中学老师,调不动。孩子在这边上学,转不走。还有一层说不出口的原因,他舍不得那支笔。这城市里,没有第二个人能写出他那样的文章。我说的不是那些材料。材料是官样文章,写得好是应该的,写得不好是要挨批的,这个偷不替懒。那些东西写完就废了,像报纸包烤红薯,红薯吃完,纸就扔了。我说的是他偶尔写的那些文章。发表在国内大刊上,小说、散文、随笔,一年也就十来篇。但每一篇出来,圈子里都要传一阵子。语言干净得像水洗过的石头,读完让人心里沉沉的,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他跟我说过,写那些东西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活的。写材料的时候,他不是自己,是一个工具,一个按照某种程序和语法运转的机器。但写小说,写散文的时候,他是他自己,是他十八岁那年梦想成为的那个人。十八岁那年,他想当作家。考大学填志愿,清一色的中文系。毕业那年,家里要他考公务员,他不肯,吵了好几次。最后还是考了。因为他父亲说了一句话,你先端上饭碗,再谈理想。饭碗一端,就是三十多年。

有一次下班后,我去办公室找他。桌上堆着一尺多高的文件,电脑开着,文档里有密密麻麻的红字批注。他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我敲了敲门,他睁开眼,说是你啊,进来坐。我说你在干嘛。他说我在想一个句子。我说什么句子。他说是一个讲话稿里的句子,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怎么表述都不对,不是不对,是太对了。太对了,就没有味道。但讲话稿不需要味道,需要正确。他卡在那里,不是写不出来,是不想写。

他给我看他的手机。备忘录里存着一段文字,是他昨天晚上写的。写的是一个秋天的傍晚,他去接孩子放学,在校门口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老人穿着破棉袄,手冻得通红,糖葫芦在夕阳下亮晶晶的。他买了三串,给孩子两串,自己拿了一串,一边走一边吃,糖渣掉在衣服上,孩子笑他。那段文字写得真好,有颜色,有温度,有声音,像一个电影镜头,不急不慢地摇过去。我说你把这个发表了吧。他摇摇头,说不急,先放着,等放假了再改改。然后他关掉备忘录,打开那个讲话稿,继续写那个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句子。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他和韦应物是一样的。韦应物在衙门里写公文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东郊的杨柳和春鸠。他在办公室里写讲话稿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校门口的糖葫芦和孩子的笑声。他们都把最想说的话藏在最私密的地方,等到夜深人静,等到放假了,等到终于没有公务缠身的时候,再一个字一个字地掏出来,放在纸上,自己看,或者给少数几个人看。

韦应物有一首《东郊》,写的就是这种心境。“吏舍跼终年,出郊旷清曙。杨柳散和风,青山澹吾虑。”他在衙门里困了整整一年,终于有一天清晨跑到东郊去透气。看见杨柳在风里散开,看见青山的颜色把心里的杂念慢慢冲淡。那一刻,他是真的想走。走到山水里去,不再回来。但他没有真的走。他写“依丛适自憩,缘涧还复去”,在树丛边坐一坐,顺着小溪走一走,然后还是回去了。为什么回去,他没有说。也不必说。每个成年人心里都明白,有些路,只能想一想。

韦应物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从不掩饰这种拉扯。他在诗里写“终罢斯结庐,慕陶直可庶”,说等我不做官了,就去结个草庐,学陶渊明那样过日子。他用一个“终”字,说明他知道现在还不能。他用“慕陶”两个字,说明他承认自己向往那种生活,但“直可庶”三个字又透着一点犹豫,好像他也知道,陶渊明那样的日子,不是谁都能过的。这种诚实,让他的诗有了温度。他不是站在高处俯视我们,他是和我们站在一起,穿着官服,踩着泥巴,眼睛望着远处的山,脚还陷在近处的泥里。

朋友后来把那个短篇写完了。他发给我看,两万多字,写一个古代的抄书吏。最后一段写那个抄书吏老了,眼睛瞎了,坐在院子里,让孙子给他念他当年抄过的书。孙子念一句,他摇摇头说不对,这个字不是这么读的。孙子说,爷爷你看不见,你怎么知道不对。他说,我抄了一辈子,每一个字都长在我手上了。那个抄书吏到死都没有写出自己的名字。但他让每一个抄过的字,都长成了他自己的模样。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东郊。它不一定是滁州城外的原野。它可能很小。小到一块菜园,一个阳台,一方老屋,一张书桌,一间茶室,或者一篇写了又改、改了又写但从不投稿的游记。

我认识一个老太太,住在城郊老家的平房里,没有电梯。她在屋门口的一小块地里种了几十棵辣椒和一小片葱蒜。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辣椒红了没有,葱蒜长高了多少。她儿子要接她去城里住电梯房,她不去。她说那阳台朝北,晒不到太阳,种不活东西。她说的不是辣椒和葱蒜,她说的是自己那点念想。

还有一个大学同学,名牌大学毕业后放弃留校机会,回到了老家的小县城,在教育局当个小科员。他说,他是独子,离老家近方便照料父母。后来父母送走了,他在老家的房子也拆了。他把老屋一扇雕花旧木窗,搬到了新家的书房里。木窗上还贴着褪色的春联,只剩下半边“福”字。他说每次看到那扇窗,就觉得自己还没走远。那个老屋拆了,但老屋的门窗还在,推开它,就能回去。

曾经在路边摊上遇见一个送外卖的年轻人,趴在公园里的石墩上写诗。字很丑,但句子还新鲜。他写“我想有一块地,种点西红柿和黄昏”。写完了,把纸折好,塞进口袋,骑上电动车走了。尾灯在夜色里一闪一闪,拐进巷子里就不见了。那块种西红柿和黄昏的地,就是他的东郊。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有那样一块地。但他写了,就有了。在纸上,在心里,在那张皱巴巴的纸上,西红柿红着,黄昏黄着,比真的还真。

我们需要一个东郊。不是因为我们要真的离开,是因为我们需要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哪怕是假的,哪怕是暂时的,哪怕只是一厢情愿的想象。那个地方告诉你,你不是只有这一种活法。你在公文里、在会议里、在报表里、在这个吵吵嚷嚷的世界里被折磨得面目全非,但回到东郊,你还能认出自己。

韦应物写过“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很多人觉得那是说禅,说空无。我觉得那是说每个人心里那座山。落叶盖满了,好像什么都找不到了。但你知道山在那里。你闭上眼睛,还能听见枯枝底下的泉水声,听见风穿过松针的声音,听见自己走路时踩碎叶子的声音。那些声音一直都在。哪怕你在机关里坐了一整天,哪怕你写了一整年的材料,哪怕你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符号,那些声音都还在。

某日加班甚晚。深夜里,我沿着街道往家里走。路灯把影子拉得忽长忽短。经过一个小区门口,看见一个阳台亮着灯,阳台上摆着几盆绿植,影影绰绰的。不知道是谁的东郊。但愿那里面的西红柿红着,但愿那里面的黄昏还亮着。

回到家里,妻女都睡熟了。我没有开灯,摸黑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灯光拢成一小片,刚好罩住笔记本和一支笔。窗开着,外面的车马声渐渐稀了。

我在纸上写了四个字。

我的东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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