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民房当“烟花仓库”,囤了2500多件,三人被公诉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钱莉萍 伍品倩)租间民房囤货,自己开车送货,无证倒卖烟花爆竹赚了500余万元——这看似是一条“发财路”,实则是在居民区里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近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危险作业案,3名妄图靠倒卖烟花爆竹“赚快钱”的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2023年,陈某、周某等3人盯上了烟花爆竹的“商机”。在未取得任何经营、储存、运输许可的情况下,3人合伙出资租用民房作为秘密仓库,并购置车辆跑运输,干起了“囤货—运输—销售”的一条龙非法买卖。

整整2年间,这处不起眼的民房成了一个巨大的“火药桶”。截至案发,3人累计销售金额高达500余万元。2025年1月,3人在运输途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随后,警方在他们的民房仓库内,现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2500余件。

“数量如此巨大的易燃易爆物品,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直接堆放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承办检察官表示,因涉案数量极大、严重危害公共安全,3人被依法刑事立案并拘留。2026年7月,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以3人涉嫌危险作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无证囤售烟花爆竹,情节较轻的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涉案数量大、危害公共安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旦留下案底还可能对个人征信、就业等产生不良影响。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责编:张子仪

一审:龚柏威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声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