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剑案,为众人抱薪者不该被忘却|军哥说新闻

  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文 晓风 视频 刘文

他公众号的签名栏,一直留着一句话:"位卑未敢忘忧国,哪怕无人知我。"

写这句话的人,叫吴恺,网名"徽剑"。

如今读来,更像一份迟到的判决书,替他发出的追问。据媒体报道,吴恺因持续揭露境外电诈黑幕,被境外人员悬赏劫持、殴打致死;幕后主使“少校”,至今仍未归案。特大跨境犯罪集团重要骨干成员刘忍,则于2026年6月被押解回国。

吴恺案的二审裁定已生效,主犯赵冰,被判处死缓;其余十多人,分别获刑。二审维持。我们不质疑这份判决。法院把性质定得很重——"境外电信诈骗衍生的蓄意跨省暴力犯罪,目的是打压民间反诈人士,社会危害性极大"。50万元换来的那份"谅解书",法院也没认,说签字人根本不在法定近亲属范围,这类犯罪不能拿钱买轻。

这些,都对。

但公众心里那口气,还是没顺过来。

判决必须尊重。但公众的痛感同样真实:对跨境买凶、报复反诈者的恶性案件,如何让量刑既守住法律边界,又让民众感到正义被充分实现?

“徽剑”案不是普通伤害案。它呈现出一条清晰链条:境外下单、加密指挥、境内踩点、冒充执法、跨省转运、持续逼供、遗弃致死,事后还编造“被抓”谣言。“两高一部”2024年《意见》已明确要求,对跨境电诈集团及其组织者、指挥者、骨干,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应当出重拳、下重手,从严惩处。因此,公众讨论的焦点并非否定裁判,而是希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能够更好统一。

法律效果上,量刑说理应更充分回应“从严”的定性。若法院认定案件属于跨境电诈衍生的有组织报复,就应在裁判理由中更清楚地解释:为何不另评价“覆草弃置、放任死亡”的情节;为何相关从轻因素不足以改变死缓结论;为何未附加限制减刑。对跨境买凶、报复举报者的案件,尤其要避免量刑理由停留在笼统表述,而应让公众看到“从严”如何落实到具体裁量中。

社会效果上,威慑必须穿透到下单者、出资者和指挥者。境内打手落网只是半程胜利。若悬赏者、组织者长期逍遥境外,犯罪成本就会被严重低估。应继续推动跨境追逃、资产追缴、违法所得没收和国际警务协作,让幕后金主明白:国界不是庇护所,加密软件也不是免罪符。

更长远看,民间反诈者需要制度性保护。举报、曝光、监督本是反诈治理的重要补充,但不应由个人承担全部风险。应建立高风险举报人识别、快速预警、人身安全评估、紧急庇护和信息保密机制,让吹哨人不再孤立无援。

吴恺用生命证明,他举报的内容并非空穴来风;司法用判决证明,暴力不能堵住真相。判决已经生效,正义没有缺席;但正义若要真正抵达人心,还需在说理、执行、追逃和保护机制上继续向前。让每一个为众人抱薪的人,不必以生命为代价;也让每一个跨境下单者知道,黑暗终会被追到尽头。

责编:苏亮

一审:刘文

二审:张军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版权声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