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甩锅借口!”检察支持起诉,帮少年讨回13.3万元抚养费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钱莉萍)十余年不付抚养费,面对身患多重残疾的孩子,单亲母亲该如何维权? 近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了这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通过支持起诉,该院帮残疾少年讨回了13.3万余元抚养费。

未成年人毛某身患癫痫,还存在听力、智力多重残疾。父母离婚后,毛某随母亲生活,父亲许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但从2013年起,许某便再未掏过一分钱。孩子高昂的康复和特殊教育费用,全压在了母亲一人肩上。多次维权无果后,母亲向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求助。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毛某系多重残疾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且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法定条件。该院据此依法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毛某及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6年2月,法院判决许某支付多年生活、医疗及教育相关费用共计13.3万余元。

“离婚改变的是夫妻关系,不改变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承办检察官指出,未成年人尤其是残疾未成年人,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需要更多保障,相关义务人不得以离婚、分居等理由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维权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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