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辉当选石峰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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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8日讯(通讯员 谢莉)10月27日,在株洲市石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石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刘艳辉全票当选石峰区人民法院院长。

五年来,石峰区法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科学指导下,锚定“制造强区、生态新城”目标,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在守正中创新、在实干中提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新的五年征程,石峰区法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担当,以法治固根基、护发展、保平安,扎实推进五年规划落地见效,用心用情守护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生态新城”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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