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用好救助“微权力” 守护民生“暖心钱”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龙本泉
“感谢党中央、感谢政府!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孩子还在读书,家里实在没有能力照顾我,是党和政府关心我,给我落实了特困供养待遇,还安排人照料我的日常起居,解决了我的生存难题,也让我的女儿能够安心读书,没有后顾之忧。国家的好政策实实在在落到了我身上,我打心底里感恩!”水口乡茶山村低保户袁某激动地说。
近期,绥宁县在开展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重大民生实事过程中,发现水口乡茶山村袁某存在生活无人照护的问题。经县乡村三级入户核实,袁某已于2017年8月纳入低保,袁某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法定赡养人虽已成年,但仍在校就读,不具备赡养能力。
2026年1月,经水口乡党委政府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袁某符合特困人员保障范围,被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676元、照料护理费300元,合计每月保障976元;县民政局、水口乡党委政府同步协调邻里担任袁某照料护理人,负责其日常生活起居,彻底解决袁某生活照护难题,消除其女儿求学后顾之忧。
绥宁县以此个案为切入点,同类同改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专项排查,全面纠正“应保未保”问题。2026年,全县累计新纳入低保619户1006人,持续用好社会救助“微权力”,守护民生“暖心钱”,让更多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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