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破了之”,怀化法院创新“执破双向流转”,实现企业绿色出清

黄欣然   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26 11:01:3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黄欣然

10月26日上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企业服务年”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发布涉企司法护企典型案例。

【案情】

某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从事消防产品生产,厂区存放液碱、盐酸、不明油状物、酸性废水等大量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将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法院经调查发现,厂区危废尚未处置完毕,如果直接进入破产程序,缺少强制执行手段处置危废,处置成本还会挤占有限破产财产,极易引发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法院向债权人充分释明环境风险对全体债权人利益的影响,劝说债权人撤回执转破申请,案件退回执行程序。执行阶段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备资质机构,全程监督完成全部危废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环境风险清零后,债权人再次申请执转破,法院依法受理破产清算。

由于危废全部处置完毕,厂房、土地资产消除处置障碍,拍卖成交价格大幅提升,管理人依法开展破产财产分配,实现环境安全、资产价值最大化、债权人公平受偿多重效果。

【说法】

对于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危困企业,不能简单“一破了之”。本案创新先执行处置风险、后重启破产清算的执破双向流转模式,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同时保全企业核心资产价值。对化工、涉危废生产企业具有很强警示意义:企业在经营和退出全流程必须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避免环境风险成为债务处置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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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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