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化解行政机关拖欠企业账款
黄欣然 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26 10:59:5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黄欣然
10月26日上午,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企业服务年”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发布涉企司法护企典型案例。
【案情】
某建设工程企业与某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湖南省高院二审作出生效判决,确认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企业支付工程款、违约金、监测费等款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定总执行标的3340余万元,约定分期履行。后因财政审批、资金调度等客观原因,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和解协议按期足额履约,企业回款受阻,经营压力持续加大。
怀化中院紧扣“企业服务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启动府院协调机制,主动对接地方政府、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专题会商。一方面坚持柔性执行,做好各方释法沟通;另一方面推动资金解决方案落地,督促被执行人分期履行,累计向企业支付2113万元;剩余1200万元欠款协调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保障范围,明确履约期限,企业全部债权获得制度性保障。
【说法】
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涉行政机关欠款执行案件,单纯采取强制划拨手段往往难以落地。本案坚持柔性协调与执行刚性并重,依托府院联动打通财政资金渠道,推动剩余债务纳入专项债予以保障,既维护企业合法债权,又兼顾行政机关履职实际,为化解“新官不理旧账”顽疾提供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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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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