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慌路”化身“安心路” 衡阳县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同向发力 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133处

旷村芳 唐浩然     2026-10-23 18:00:1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旷村芳 唐浩然)“现在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更加完善了,开车心里更踏实。”日前,在参加衡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时,“益心为公”志愿者刘明保由衷感叹道。此次整改成效很显著,不仅把群众的急难愁盼落到了实处,也提升了县域道路安全水平。

“心慌路”化身“安心路”  衡阳县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同向发力 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133处衡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

2026年3月,在衡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上,多名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国省县干道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亟须提质改造。根据该县此前建立的代表建议与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行动。

该院承办检察官查阅历年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卷宗材料,梳理出事故案发地点、事故成因、道路设施缺陷等关键信息,对接县交警大队,摸排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点位20处,建立隐患台账。同时,邀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开展实地勘查,研究交通事故多发原因及整改方向。

调查发现,途经衡阳县辖区的336省道、243国道、219省道安全隐患突出,多处交叉路口未按“五小工程”标准配套设置减速带、警示标牌、道路标注、广角镜、闪爆灯。部分学校路段无学校路口警示标志,临崖路段、桥梁两端路侧缺少必要的波形防护栏,交通事故风险突出。

今年7月,衡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立即整改已查明安全隐患,并开展拉网式排查,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检察建议发出后,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对检察建议书上列明的隐患点位逐一现场核查,完善路口安防设施、校园警示标识、临崖临水路段护栏等设施。以此为契机,该部门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60余万元,对133处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位,增设波形护栏、警示标牌、广角镜等设施,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得到系统提升。

近日,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整改评估,发现涉案道路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标志清晰醒目,凸面镜功能正常,视野开阔无遮挡。一条条“揪心路”真正变成了“安心道”。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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