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26-10-23 17:22:46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6〕5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到2030年,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具有湖南特色的教育体系基本构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优质多样化的高中教育体系基本健全,分类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更具特色,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成效充分彰显,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更加有力。学习型社会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育人,统筹建设党的创新理论主课堂、实践育人大课堂、网络育人新课堂。全面实施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在高校全面开设新时代实践教育课程和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门课程,培育和推广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全面提升思政课教师队伍育人能力。加强宪法法治、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教育。深化学校国防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五育融合,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和课间“15分钟”,提升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二)夯实基础教育基点。建立“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市县结合”管理体制,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稳步扩大免费学前教育范围,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基础教育对口帮扶。推进农村小学以大村和乡镇为主布局,中学以大乡镇和县城为主布局,办好寄宿制学校和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着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落实国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部署。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扩充公办高中学位,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深化职普融通,建设综合高中。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增加实践教学课时,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加强校外培训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严控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实施特殊教育扩容提质工程,支持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统筹资源,建好一所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建设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着力办好公办专门学校,全面规范专门教育。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控辍保学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每一个孩子受教育权利。

(三)舞活高等教育龙头。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引导高校在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不同赛道准确定位、特色发展。强化战略驱动和需求牵引,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大“双一流”建设力度,加快一流培育学科建设,支持一批优势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积极开展“双优”创建,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和优质特色学科专业。打造卓越研究生教育。持续深化高等院校及其学科专业布局优化改革,健全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机制,提高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配度。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推广“项目制”育人培养方式,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持续贯彻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举措,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留学品牌和能力建设,完善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交流机制,吸引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湘合作办学。

(四)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以“新双高”建设为引领,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办好少而精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职专科学校,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健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横向融通、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培养体系。以区域产业布局、技术变革趋势为牵引,深化产教融合,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快速响应急需紧缺产业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健全校企协同育人、共生发展机制。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优化技能人才成长支持政策。

(五)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聚焦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和建设,增强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力,促进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良性互动。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强化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应用研究和技术攻关,提升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做精做强一批一流科技期刊。加大高端人才引育力度,完善全链条人才评价机制,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地。深化“大校、大院、大企”协同创新,激发科教融汇活力,激活产教融合动能,赋能区域创新发展,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探索形成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湖南模式,构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六)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和数字湖南建设要求,深入实施“人工智能+教育”行动,依托省大数据总枢纽,加快教育数据汇聚共享,打造全省一体化教育大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湖南智慧教育平台体系深度应用,不断推动课堂教学智能化变革、管理决策数据驱动、公共服务效能提升,加快构建方式灵活、资源丰富、学习便捷的数字教育新生态。加强高校数字化工作统筹管理。强化数智赋能全民终身学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传承弘扬教育家精神,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深化师范院校布局改革和提质发展,优化教师培养规模和结构,提升教师培养层次,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构建教师终身成长体系。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源的“省管、县用、校聘”,优化教师管理机制。强化教师待遇权益保障,持续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八)引导规范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系统化构建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机制。鼓励引导民办学校从规模发展向规范发展、内涵发展转型。严控民办学校数量和规模。深化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并推动落实差别化的扶持政策。督促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

(九)健全教育战略性投入机制。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并举,强化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预算拨款与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完善高等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建立省属高校省市共建投入机制。持续改善高校学生宿舍等基本办学条件。优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切实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纠治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

三、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建立全周期落实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细化任务分解,压实责任链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制,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教育督导体系,将规划落实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强化问题整改与结果运用。建立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跨学段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教育领域大安全工作体系,注重社会稳定风险的监测和矛盾排查化解。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教育宣传主阵地,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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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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