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带了头盔,仅受轻微伤!
王敏 万韩川 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2026-10-23 08:38:49
近日,在安乡县一处路口,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的是,刘某骑行时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交警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行经无信号灯控制、无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小型客车驾驶人张某行经路口未提前减速观察,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安全头盔就是骑行路上的“生命盾牌”。出门骑乘电动自行车,请第一时间戴好头盔、扣紧卡扣,别让防护流于形式。骑行途中,眼睛要紧盯前方,切勿低头看手机;途经无信号灯路口、小区出入口、桥边岔道时,务必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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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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