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公积金新政,老房装修翻新最高可提3万元
犇视频 2026-10-22 16:33:3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曾文慧 整理)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通知提到,针对装修翻新需求,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同一套住房满10年且近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款、首付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就该套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厨卫、门窗、墙面等局部修缮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万元。
此外,新政还新增了自住住房物业费、新购自住住房装修费提取情形。职工及其配偶每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新购自住住房可在交付或取得产权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装修费用,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乘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且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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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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