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件物业纠纷一次性化解 湘潭中院联动调解促双赢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10-22 16:23:1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深升)日前,随着最后一户业主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上诉人刘某某等17户业主与被上诉人某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全部化解。至此,这起持续数年的纠纷,在湘潭中院民二庭的主持下画上圆满句号。

17件物业纠纷一次性化解 湘潭中院联动调解促双赢

2020年6月,17户业主购买了某某项目二期商铺。该项目规划分三期开发,附属配套包括一座体育公园、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等,二期高层住宅楼总占地面积约186万多平方米,对外宣称打造全市最高档商业住区。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的商铺物业费高达6.8元/平方米。然而,项目后来陷入烂尾,承诺的配套设施完全落空,目前商品房常住户仅三百余户。业主认为,在项目烂尾、配套缺失、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仍按原标准缴纳高额物业费显失公平,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降低物业费标准。案件经一审后上诉至湘潭中院。

案件进入二审后,民二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充分考虑该系列案涉及商户众多、矛盾持续数年、造成不良影响、风险较高等实际情况,决定依托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实质化解。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邀请一审承办法官共同参与,发挥其熟悉案情、了解双方前期诉求的优势;同时邀请市物业管理协会参与行业调解,发挥其专业优势和行业自律作用。10月19日,民二庭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审承办法官、物业协会工作人员在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法官参照已发布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观点》,向物业公司充分释明项目烂尾、配套缺失、商铺经营困难等客观情况,引导其体谅业主困境、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同时向业主释明物业公司已提供基础物业服务、运营成本客观存在,引导业主及时履行缴费义务。经过锲而不舍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互谅互让。物业公司作出让步,降低收费标准,业主也及时补齐欠缴的物业费,17件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

17件物业纠纷一次性化解 湘潭中院联动调解促双赢

该系列案最终实现双赢,物业公司回笼欠缴物业费、缓解经营压力,业主获得合理收费标准、保障商户正常经营。案件成功化解的背后,是民二庭落实“企业服务年”行动、运用联动协调机制化解纠纷的持续探索。一方面,针对物业纠纷类型化特点,中院出台物业纠纷裁判观点,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构建“二审法院+一审法院+行业协会”联动协调机制,引入行业协会参与调解;运用示范性调判,先行作出示范判决,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推动源头化解。另一方面,坚持平衡保护理念,既依法保护物业公司合法权益,又充分体谅业主实际困难,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下一步,民二庭将持续深化“企业服务年”行动,完善联动解纷机制,推广“示范性调判、批量性调解”经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组稿:马志军

责编:雷昕

一审:雷昕

二审:曾金春

三审:杨湛

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