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法院:预付式消费引纠纷 先行调退费解民忧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10-22 16:17: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赵彩云 刘泽佳)“之前一直谈不拢,心里很着急,多亏调解员耐心沟通,促成调解,真心感谢法院帮我们挽回了损失!”近日,刘女士、康女士拿到某健身房的退费款项后,专程送锦旗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对法院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表示诚挚感谢。
据悉,该两案均系预付式健身消费类服务合同纠纷。两名女士在某健身房办理普拉提健身项目储值会员卡后,因课程服务、课程变更、老师更换等问题,提出退卡退费申请,但就退费金额事宜与健身房反复协商无果,于是起诉至岳塘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两起案件被移送至调解中心,开展先行调解。
此类涉及预付会员卡的退费纠纷虽然标的不大,但直接关涉群众切身利益。岳塘法院坚持“如我在诉”,小案不小办,将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工作出发点。调解员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充值记录、课程剩余时长等材料,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案涉消费类服务合同能否解除,以及剩余费用该如何核算。
针对焦点,调解员找准利益平衡点,与双方详细沟通。一方面,向健身房释明预付式消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经营者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耐心疏导两名女士的情绪,厘清合同提前解除的相关责任,兼顾合理损失,引导双方理性协商。
经多轮情理法融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当场,健身房当即完成退费转账,实现“调解即履行”,案件无需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矛盾一次性实质化解。两名女士也顺利拿回款项,特意送锦旗表达谢意。
锦旗虽轻,民心为重。今后,岳塘法院将继续深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聚焦预付式消费等群众身边高频纠纷,进一步做深做实释法明理和先行调解工作。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健身、美容等预付式消费合同中,商家单方设置的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法无效。若出现法定解约情形,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剩余预付款,退费金额将结合合同解除原因,按优惠价或原价对已消费项目合理折算。
法官提醒:预付式消费风险较高,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坚持理性充值,谨慎办理大额储值卡;签约时认真审阅退费、违约等关键条款,不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妥善留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等维权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可通过先行调解、依法诉讼等途径理性维权,切实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组稿:马志军
责编: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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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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