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纷,更要止争临澧法院倾心调解涉企涉农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2026-10-22 10:56:18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李清高 胡佳)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企业服务年”行动工作要求,成功化解一起涉企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部分履行,有效服务保障辖区“三农”工作和企业经营平稳健康发展。
某大豆公司系从事粮食收购、农副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收购周边农户黄豆后为企业供应优质黄豆。被告顺利公司因经营需要,多次从某大豆公司处购买黄豆,双方形成长期稳定的买卖合同关系。合作期间,某大豆公司共送货19批次,顺利公司累计支付货款100余万元,后因公司经营问题欠付货款20余万元,某大豆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双方系长期合作伙伴,简单判决不能从根源上“止争”,某大豆公司的权益可能无法及时兑现,甚至影响后续相关农副产品的稳定收购和流通,间接影响辖区农户收益。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争议焦点,从后续长期合作、权益兑现等角度帮助原告梳理诉求;另一方面,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企业发展等角度释法说理,明确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顺利公司主动表示先行履行部分货款,希望剩余款项能分期支付,考虑到双方公司经营和合作实际,某大豆公司同意了顺利公司上述方案,后者当场履行约定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中,新安法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调解方式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既维护了涉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也减少了诉讼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维护了双方长期建立的商业信任,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编:齐果
一审:刘双昀
二审:曾金春
三审:杨湛
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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