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点子”到“金钥匙” 郴州苏仙区检察院的五年监督答卷
2026-10-21 15:59:2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林军)监督如镜,可正衣冠;合力如炬,可照前路。五年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持续主动接受监督,把代表委员的“金点子”变成检察履职的“金钥匙”,把人民监督员的“真知灼见”化为高质效办案的“硬核力量”,在监督中凝聚法治合力,在公开中赢得群众信赖,以奋斗之姿、法治温情,书写新时代苏仙检察的精彩答卷。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更是提升履职能力的“必修课”。苏仙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事项、重要工作34次;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等专题调研,认真组织13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每年积极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区政协委员调研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把代表、委员联络做在平时、融入日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265人次。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也是司法公信的“第三只眼”,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司法规范化检查等办案监督284件次。监督的触角,就这样嵌入日常、化为经常。
监督不是隔空喊话,而是制度化的双向赋能。苏仙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加强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换工作办法(试行)》和《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与区人大、区政协形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为案件办理27件。其中,督促整治小水电站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翠江景区排筏游项目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湖南省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典型案例。一纸建议,从此有了刚性落点;一份提案,就此长出法治根系。
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苏仙区检察院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聘任学校教师、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组成15人听证员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对240件案件组织检察听证,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利用上门听证等方式,把听证会开到乡镇村、群众家门口,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案件中,将听证现场搬至案发地,组织村民代表旁听,以案释法、就地化解,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一场场开在田间地头的听证会,让法理与情理同频,让公正与公信共振。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连心桥”。苏仙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针对民法典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5场。讲好新时代苏仙检察故事,在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发布报道625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97条,发布原创普法新媒体作品8个,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每一次公开,都是对法治信仰的播种;每一篇报道,都是对检察初心的回响。
组稿: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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