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超市无证售烟、售卖假烟被罚2.85万元

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6-10-21 13:03:2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10月20日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烟草综合治理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无证擅自售卖卷烟、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无证售卖烟丝等多类违法行为,涉案经营主体涵盖台球厅、超市、便利店、名烟名酒店、网咖等多种业态。

湖南湘江新区一家台球厅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售卖卷烟,先后购进卷烟31条,售出2条,销售金额500元,违法所得50元。监管部门现场查获尚未售出卷烟29条,核价金额12800元,整体违法经营额13300元。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烟草经营,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3990元,罚没合计4040元。

2024年3月至2025年7月,株洲荷塘区一家超市经营者张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卷烟,其所售卷烟中还夹杂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烟品。当事人称以市场价进货,并不知晓货品掺假,该案非法经营总额138534元,获利约10000元。案发后张某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烟草经营与商标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卷烟7.5条,合并罚款28500元。

湘潭夏某、曾某在没有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从益阳、湘潭部分乡镇集市购进烟丝对外销售,2023年5月至2025年5月期间,涉案销售总额56255元,违法所得4030元。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30元,罚款11251元,罚没合计15281元。

湘乡市新湘路某便利店一年内同类违法再犯,被从重处罚。湘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烟草专卖局检查时,在店内柜台查获15款共44包待售卷烟。这家门店自2025年11月起无证售烟,累计售出704包,违法经营总额16461元,违法所得1362.4元,且此前在同年9月就因无证售烟受过处罚。最终当事人被责令停止售烟,没收违法所得1362.4元,罚款8065.89元,罚没合计9428.29元。

新化县上渡街道一家名烟名酒店同样踩线。该个体工商户2026年3月起无证购进芙蓉王、和天下、黄鹤楼等卷烟销售,截至案发,违法经营总额45820元,违法获利459元。监管部门作出处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59元,罚款19000元,罚没合计19459元。

怀化市鹤城区一家网咖也被联合执法揪出问题。烟草、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发现,网咖无证售卖卷烟,进货渠道零散不规范,没有建立经营台账,卷烟外包装编码被人为销毁,也未依法缴税。涉案货值21659元,违法所得2044元。当事人被责令停止售烟,没收违法所得2044元,罚款9000元,罚没合计11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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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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