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证券交易出纠纷怎么办?芙蓉区法院首例证券期货基金司法确认案告诉你
赵志高 潘雪晴 彭波 孙红梅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21 08:57:3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赵志高 通讯员 潘雪晴 彭波 孙红梅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办结辖区首例证券期货基金纠纷司法确认案件。这起典型案例,清晰展示了资本市场专业纠纷 “诉前调解 + 司法确认” 的维权路径,为广大投资者、证券经营机构普法释理。

案情回顾
投资者杨某在证券交易时遭遇交易系统异常,产生5万元投资损失。就损失补偿事宜,杨某与涉事证券公司、委托代付人李某协商未果,矛盾就此形成。
证券、期货、基金纠纷专业性强,涉及大量行业交易规则,普通调解难以精准厘清权责。该案引入湖南省证券期货基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员潘炼主持调解。调解员梳理交易流程、厘清各方责任,组织多轮磋商,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证券公司、委托代付人李某在10个工作日内向杨某一次性支付补偿款5万元;款项付清后纠纷一次性了结,杨某不再就本次争议主张权利,并承担保密义务。
9月11日,各方共同向芙蓉区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立案庭速裁组彭波法官团队进驻综治中心就地审查,对调解程序、当事人自愿性、协议合法性逐项核查,确认协议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他人权益等情形,依法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法官释法
问:双方自愿签好调解协议,为什么还要申请司法确认?
法官:单纯人民调解协议属于民事合意,本身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另一方还要重新起诉、走完审判程序。而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一旦义务人不按期履约,权利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去开庭、举证、上诉等漫长流程,省时减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及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相关机制,证券期货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问:是不是所有调解协议都能通过司法确认?
法官:不是。法院会严格审查:一是必须各方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二是内容合法,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社会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三是权利义务清晰,给付内容明确。身份关系确认等纠纷,不能申请司法确认。同时,申请有期限要求,一般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提出申请。
问:证券投资纠纷,投资者一定要直接起诉吗?
法官:不必。证券期货领域建立了“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优先引导行业专业调解。由熟悉资本市场交易规则的行业调解员先行调处,实现“专业纠纷专业解”,成本更低、速度更快。调解不成,依然可以正常起诉维权,两条渠道并行不悖。

案例启示
该案是芙蓉区法院构建“综治引流—行业解纷—法院赋强— 闭环治理”金融解纷模式的标志性案件,也是该院与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会商协作落地的首个成果。
对投资者而言:遭遇证券交易故障、理财争议等金融纠纷,可优先选择行业调委会开展专业调解,达成协议后及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给调解协议加上“法律保险”。
对证券经营机构而言:诉前多元化解是高效处置投资者诉求、降低涉诉风险的渠道,有利于提前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对抗。
该案填补了芙蓉区证券期货基金领域专业化调处空白,为资本市场矛盾源头化解、优化辖区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可复制样板。
普法小贴士
✅ 行业调解:证券期货基金纠纷,可向专门的证券期货基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司法确认:调解成功后,全体当事人共同申请,法院审查合格出具裁定
✅ 效力差异:普通调解协议 ≠ 可强制执行文书;司法确认裁定 = 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 优势:不收取诉讼费用、流程简短、保密程度高,适合标的明确、愿意协商的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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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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