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后再调解!芙蓉区跟踪式调处破解劳资僵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唐曦 唐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16 15:57:0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6日讯(记者 唐曦 通讯员 唐璐)近日,芙蓉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联合辖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一起对抗性较强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展裁决后跟踪式联合调解,历经多轮博弈的劳资纠纷最终达成和解,矛盾实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芙蓉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起劳动争议案情复杂,双方分歧巨大。申请人陈某(化名)主张,其进入一家律所从事案源管理岗位,实际在岗10天,提出支付工资1609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218元、补偿工资483元、受伤赔付780.89元,各项请求共计6091元。被申请人则提出,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申请人参加的是录用前岗前培训,主张其实际参与培训仅4天,并以简历信息与实际不符、培训考核结果不通过等为由不予录用,对申请人全部请求均不予认可。双方多次交涉冲突,先后多次报警,矛盾持续升级。

案件受理之初,芙蓉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迅速整合多方调解力量,组织多轮诉前协调。但双方围绕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出勤时长、报酬支付等核心事实各执一词,对立情绪浓厚。申请人坚持诉求不肯让步,纠纷处置也给企业人事经办人员带来巨大心理压力,诉前调解始终无法破冰,案件依法进入仲裁审理并作出裁决。

收到仲裁裁决后,申请人对裁决结果不服,但考虑到继续诉讼耗时耗力,主动提出希望再次调解。秉持“矛盾不消散、服务不中断”的工作思路,调处中心启动全程跟踪调处机制,不因案件已有裁决结果就“一裁了之”,及时联动企业调解组织再次介入斡旋。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向申请人梳理案件证据链条,客观分析后续诉讼的时间、经济成本,引导理性调整预期;另一方面耐心倾听企业在纠纷处置中的难处与顾虑,厘清法律边界、兼顾情理,搭建平等协商对话平台。经过反复居中协调,双方放下对抗情绪,自愿签署调解协议,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1600元,这场僵持已久的劳资纠纷圆满化解。

“裁决不是终点,实质性化解矛盾才是目标。”芙蓉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区持续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建强20家党建联动企业调解组织,打造局长周末庭、楼宇仲裁巡回庭、新业态调解中心等一批调解阵地,把调解组织建在企业、矛盾化解在前端,并依托跟踪式调处机制,打通诉前、仲裁、裁决后全周期调解链条,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护航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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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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