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发公告公开 “征集原告”!湘京公益诉讼接力,为26亩公益林追回33 万元生态赔偿金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13 20:15:21

湘京公益诉讼接力

追回 33 万元生态赔偿金

湖南日报10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罗颖 黄少淇 杨叶芳)一片曾经被毁又即将重生的生态林,见证了一场跨越湘京两地的公益诉讼“接力”。祁阳检察发出诉前公告,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响应,为被毁省级生态公益林追回33万元生态赔偿金,该款项日前已全额到位。

2011年至2021年,祁阳市某采石场未获批准,占用、毁坏林地进行采石加工,26余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被毁。

2023年,祁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该刑事案件时发现公益受损线索,将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同年7月,该院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告知有关组织可提起诉讼。

为何要发布诉前公告?检察官解释:“法律赋予社会组织优先顺位,检察机关是补充力量。只有无合适主体起诉时,检察院才兜底。”

公告期内,全国性环保社会组织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主动响应,表示愿以原告身份起诉。“我们想为生态保护出份力,替受损的生态环境讨个说法。”该中心工作人员说。确认其具备法定资质后,检察机关支持其提起诉讼,转为幕后提供专业支撑。

“公益守护需要‘同盟军’。”检察官说,“社会组织有原告资格,检察机关有专业调查能力,两者结合能发挥最大效能。”此后,检察机关梳理证据链,固定关键事实,协助厘清侵权责任、细化诉讼请求;该中心以原告身份推进诉讼。

2023年11月,该中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生态损失。

2024年8月,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事实根据不足,诉讼请求被驳回。该中心上诉后,祁阳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跟进,补充案件资料、完善证据体系,派员旁听二审庭审。同年12月,二审改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3万元。

目前,赔偿金已全部执行到位,将专项用于受损公益林生态修复。

责编:张子仪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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