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带病运行”被罚数万元,长沙公布特种设备领域典型案例
仝若楠 三湘都市报 2026-10-13 13:05:0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电梯“带病运行”、检测报告失实、未检电梯擅自交付使用……10月12日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特种设备领域典型违法案例,涉及电梯使用、维保、检验检测以及气瓶充装等多个环节,多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
长沙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被罚。2025年11月,雨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雨花区某小区5台电梯2025年10月经检验不合格后,当事人未按要求停用整改,致使5台检验不合格电梯持续带病运行。该局当日予以立案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当事人在检查当日主动停用全部涉案电梯,完成复检并取得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后恢复使用,同时被罚款30000元。
还有电梯所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实。开福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2026年4月,当事人对长沙两处项目共计4台电梯开展检测,未发现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出具的检测结果严重失实。立案后,当事人组织长沙区域检测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对整改后的4台电梯重新检测,开福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了现场复核确认隐患消除。当事人被罚款50000元,直接责任人员谭某被罚款5000元。
湖南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交付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2026年3月,当事人完成雨花区某小区三台电梯安装施工后,在明知三台电梯尚未经监督检验的情况下,默许电梯交付业主投入使用。2026年4月17日,雨花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问题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当事人立即封停上述三台电梯,并被罚款60000元。
湖南某电梯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2026年5月,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抽查发现湘江新区麓谷街道某小区1栋东2号梯轿厢门锁回路短接,该台电梯由当事人负责维保。经查,此前,当事人对涉案电梯开展半月维保作业时,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轿厢门锁回路短接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没款50295元的行政处罚。
还有当事人在宁乡市从事车用LNG气瓶充装作业,未按规定落实检查和记录制度。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2026年4月的充装中存在以下行为:充装人员兼任充装前检查人员;部分充装作业现场仅配置一名充装人员,未落实充装前后检查,未开展泄漏检测;部分车辆充装信息未录入电子充装档案,追溯平台登记作业人员信息与现场实际人员不符。宁乡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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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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