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岂能等舆论“催收”
陈相 华声在线 2026-10-12 17:05:17
陈相
近日,广西扶绥县九家单位拖欠物业费、电梯费、水电费超40万元一事引发关注。物业公司多次催告未果,无奈发布催缴公告,直言经营陷入困境,甚至难以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媒体介入后,欠款次日便悉数到账。
欠债还钱,本是朴素的法理常识。无论普通个体、经营主体,还是政府机关,恪守契约精神、履行合同义务都是基本准则。物业公司按约提供服务,机关单位按时缴费,本就是分内之责。这笔欠款中还包含水电费、电梯运维费等保障楼宇正常运转的公共支出。长期拖欠,不仅侵害物业企业合法权益,还会扰乱大厦日常运行,间接影响办公运转与群众办事,于理于法都站不住脚。
此事暴露出“不曝光不解决”的现实困境。物业反复沟通催告,款项迟迟没有进展;一经媒体聚焦,问题便迅速化解。依靠舆论倒逼推动解决,虽然促成了款项结清,却折射出少数机关单位主动履约意识缺位。倘若没有舆论聚光灯,这笔欠款是否还会继续拖延?
机关单位的一言一行都具有社会示范效应。作为公权力运行主体,本应是诚实守信的标杆。若出现拖欠账款行为,不仅损害自身形象,还容易释放不良导向,强化“拖欠有理”的错误预期。当前,全社会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与政务诚信建设,机关单位更应带头守信践诺,而非沦为反面样本。物业企业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员工薪资难以保障,也警示我们,机关单位拖欠账款绝非小事,有可能给中小经营主体带来沉重打击。
深究长期欠费成因,究竟是预算经费统筹存在短板,还是内部审批流程存在堵点,抑或思想层面没有把履约缴费摆在应有位置?若是经费保障问题,就要检视预算编制与资金统筹;若是流程壁垒,就应完善急事急办机制;若是主观履职懈怠,则必须深挖思想根源加以纠治。无论何种缘由,都不能成为久拖不付的借口。履职尽责应当前置,不能等舆情发酵,才骤然“高度重视”“立行立改”。
整治欠费顽疾,不能寄希望于舆论偶然介入,必须依靠制度筑牢刚性约束。一方面,完善机关单位履约缴费监督体系,把合同履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与绩效考核,对无故拖欠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另一方面,畅通经营主体维权救济渠道,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让制度规则成为常态化的“催收员”,而不是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媒体曝光。
把守信践诺内化为行动自觉,用刚性制度压实支付责任,才能破除“不曝光不解决”的怪象,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守护好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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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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