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巧解家事纠纷

    2026-10-12 15:31:39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韩世东)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当事人夫妻双方打开心结、重归于好,让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新焕发生机。

据悉,原告段某与被告黄某系多年夫妻,婚后因家庭琐事积累矛盾,沟通不畅导致感情疏离,段某遂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梳理案情、细致研判双方感情状况,发现二人并无根本性冲突,感情基础尚存。为最大限度维护家庭稳定、守护婚姻亲情,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立足情理、法理双向维度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引导双方回顾共同走过的岁月,唤起对彼此和家庭的责任感;同时客观分析离婚对家庭带来的影响,劝导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经过细致入微的沟通,夫妻二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坦诚面对婚姻中的问题,最终达成和解,表示今后将互谅互让、加强沟通,共同经营好家庭。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津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津市法院将继续以温情司法守护家庭和睦,让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直抵群众身边。

组稿:马志军

责编: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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