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获得地方立法权40周年,形成以“管、护、促”为核心的立法实践特色

黄琼 陈淑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10 17:13:23

长沙获得地方立法权40周年,形成以“管、护、促”为核心的立法实践特色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0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陈淑华)今天,长沙举办地方立法四十周年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26年9月,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86件,修改77件次,废止32件,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诸多领域,囊括管理型、保护型、促进型等多种立法类型,兼有“大块头”“小切口”“小快灵”等丰富的立法形式。

1986年,长沙市获得地方立法权。1987年1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长沙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拉开长沙地方立法的序幕。2013年至今,长沙聚焦优势产业提质升级、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长沙市促进工程机械产业发展条例》,出台《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等法规,精准契合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

40年来,长沙以管理型立法守住城市运行规则,以保护型立法留住山水与文脉,以促进型立法激活产业与未来,形成以“管、护、促”为核心的立法实践特色。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将麓山景区、橘子洲景区等八大景区纳入统一管理;近日批准的《湘江长沙段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首次提出“山水洲城”风貌管控基本要求;为守护一江碧水,长沙先后出台《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浏阳河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等十余件保护型法规,为长沙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构建起立体的制度屏障。

2026年4月1日起,《长沙市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条例》施行。该条例作为国内较早由地方人大制定的自动驾驶汽车发展专门法规,推动长沙不断巩固平台优势,加快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自2021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在全市设立19个联系点,推动立法工作从机关会场延伸到基层一线、群众身边。

截至2026年9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累计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54件次法律草案开展意见征集,收集意见4277条,上报意见3342条,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1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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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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