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狱警谎称能“关照”服刑亲属 株洲一男子诈骗万余元被追刑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10 15:40:1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0日讯(通讯员 贺夏阳 记者 赵晶)近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冒充监狱民警实施诈骗的案件。无业人员甲某利用服刑人员家属“求关照”的心理,虚构狱警身份,骗取被害人乙某“打点费”共计一万余元。目前,甲某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冒充狱警谎称能“关照”服刑亲属 株洲一男子诈骗万余元被追刑责

据了解,被害人乙某的亲属正在监狱服刑。乙某心疼亲人“在里面受苦”,一心想让亲属得到“照顾”。被告人甲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冒充监狱民警主动联系乙某,谎称自己是“里面的人”,只要肯花钱“打点”,就能帮其亲属调换轻松岗位、改善伙食,并在考核上“予以关照”。乙某救亲心切,对甲某的身份和说辞深信不疑,先后多次向甲某支付“打点费”共计一万余元。直到其亲属反映狱内并无任何所谓“关照”,乙某才发现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甲某根本不是监狱民警,与监狱没有任何关系,所谓“能办事”纯属编造。检察机关认为,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监狱民警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同时触犯招摇撞骗罪,依法择一重罪处罚。最终,甲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承办检察官提醒,法律面前没有“关照”,花钱“打点”更是陷阱。在监狱服刑,靠的是认罪悔罪和积极改造,任何“花钱捞人”“花钱调岗”的说法都是谎言。凡是自称“狱警”“公检法工作人员”,以“疏通关系”“捞人”“减刑”“关照”为名要钱的,百分之百是诈骗。请托办事本身也埋着“被骗”的种子,即便对方真有关系,这种请托行为也违反相关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对监狱执法有疑问、有诉求的,应当通过监狱或检察机关等正规渠道依法反映、申诉。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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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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