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10 15:42:5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2026年6月12日至6月29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衡阳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形成了督察报告。2026年10月9日,督察组向衡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中杰主持,督察组组长唐道明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朱健作表态发言。贺正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衡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及中央驻衡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衡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衡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省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力度较大,取得一定成效。先后获评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国家节水城市,《人民日报》报道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4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4年、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5年稳定保持100%,湘江干流衡阳段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Ⅱ类标准。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获省政府“真抓实干”表彰,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守底工作获省政府“八大行动”表彰,衡山萱洲湿地公园、衡南江口鸟洲省级自然保护区鸟类保护获评省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松木经开区涉重废水问题整改成效作为湖南省唯一一个正面典型案例被纳入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正面典型,常宁市水口山铅锌矿生态修复被评为全国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衡阳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回头看”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现场督办,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8月13日,督察组交办的273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89件,阶段性办结84件,其中责令整改30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21.94万元。

督察指出,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认识不够,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据衡阳市2025年细颗粒物(PM2.5)源解析,工业源及固定燃煤源、移动源贡献依次为45.8%、20.8%,分别为第一、第二大污染源,发改、工信、规划等部门产业结构调整和规划、源头管控办法不多,衡阳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结构性问题未得到扭转,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的局面未得到明显改善。“十四五”以来,全市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维持在30%左右,电煤消耗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电煤消费占燃煤消费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G107、G322等交通主干道穿城而过,公路货运量占比74.5%,衡阳市交通运输偏公路的现状未得到明显改变。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差距。全市49家烧结砖瓦企业中,仅2家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5家可出具原料来源佐证材料,5家有用地手续,12家办理了林地占用手续。2026年1—5月,全市有8家烧结砖瓦企业排污总量突破排污许可核定限值。

主动担当意识有差距。有的部门和地方干部缺乏打硬仗的信心决心,在违规采矿、河道违规采砂、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畜禽养殖污染、餐饮油烟违规排放等领域查处立案数量偏少。

“三个清单”落实有差距。衡阳县千里马生态有限公司将氧化塘污水排入下方水塘,耒阳市新界养殖有限公司将氧化塘污水排入路边坑塘、周边菜地和农田,耒阳市蔡伦竹海牌坊下河边黑色污水直排耒水河。衡阳市历次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还有30个未完成整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378辆国Ⅲ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率为25.66%,1032辆国Ⅲ及以下轻型低速柴油货车淘汰率为39.05%。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

大气污染形势严峻。2025年衡阳市PM2.5平均浓度35.4微克/立方米,超出考核目标2.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3天,超出考核目标2天,约束指标攻坚不够。全市环保绩效A、B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数量少,低端分散、低效落后企业占比偏高。衡阳印发通告仅对国Ⅳ柴油货车日间限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定范围未覆盖重点区域和场所。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2026年1—5月,衡阳市相关部门排查扬尘问题319个,仅作出1起行政处罚。2026年以来全市出现17个油烟问题投诉件,红湘北路路段、雁峰区市府路的部分餐饮门店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秸秆综合利用配套设备及资金不足,省级下达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3939万元,市级配套统筹资金仅260万元,衡阳县和祁东县未配备秸秆粉碎机。2025年,衡阳市烟花爆竹零售门店数量达2487家、数量居全省前列,门店削减同比仅下降3.7%。

水环境领域问题多发。城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到位,导致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偏低,雨污混排问题多发。据统计,全市城区2025年日产生活污水约43.2万吨,2023—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低于100毫克/升的考核目标值。幸福河流域整治缺乏系统性,铜桥港段入河排口化学需氧量超出Ⅴ类标准限值;入湘江口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四项指标均超出Ⅲ类标准限值。蒸湘区呆鹰岭镇新阳村入蒸水排口、蒸水南路雨水入河口、石鼓区雅士林欣城排口、湘南学联旧址雨洪排口等多处均存在生活污水直排。衡山县已建成的贯塘乡、白果镇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运行不正常,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龙荫港、龙门前两处省控断面总磷、氨氮超标,水质降至Ⅳ类;南岳区兴隆水库锰超标、水质综合指数恶化,蒸水入湘江口溶解氧持续偏低;衡东经开区、衡阳高新区等园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不完善;红旗水库、蒸水存在水华风险。

土壤整治形势严峻。衡阳市2026年农村环境行政村任务70个,仅完成21个;常宁市庙前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镇)项目、衡东县草市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乡(镇)项目、衡南县向阳桥街道平山村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进展较慢,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省级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核实核证共发现衡东县、衡阳县、祁东县存在19个问题,其中,遗漏水力输移型污染源14处、遗漏大气输移型污染源2处。园区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自行监测井数量不足,衡阳松木经开区、衡东经开区、耒阳经开区和常宁水口山化工片区地下水污染断源工作进展滞后,园区“一企一管”、明管化改造推进慢,地下管网渗漏风险仍未根除。

生态保护仍有差距。衡东县金龙矿业生态修复项目部分坡面裸露、个别边坡坍塌,修复效果不佳。衡阳县旺鑫建材,祁东县金福建材,耒阳市湘宏再生资源、红英页岩空心砖厂等多家企业大面积开挖周边山体,地表植被遭到剥离损毁,山体裸露,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南岳风景名胜区内,衍真玄堂提质改造项目、磨镜台传法院提质改造项目、中铁物华南岳轮休所项目均存在违规审批、批建不符等行为,铁佛寺地质灾害整治项目、灵芝山庄提质改造项目存在手续不全、面积超标等行为。

三是重点生态环境领域隐患突出

建筑垃圾处置监管不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滞后,除衡南县、衡山县、珠晖区、石鼓区、常宁市外,其他县(市、区)均未建成。全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90万吨,现有规范化年处置能力仅88万吨,处置缺口较大。2023—2025年,衡阳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偏低。市城区4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1家长期停产。市县城区外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存在监管盲区,部分农村及乡镇地区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衡山县金溪社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渣土非法倾倒在山头和弃坑,雁峰区黄茶岭街道小区存在大量拆迁建筑垃圾违规堆存。

畜禽粪污利用推进迟缓。衡阳市申报的13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抽查其中7个项目,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建设滞后、低效运行或建而未用等问题。祁东县民康农庄相关台账显示,其虚报的粪污消纳土地面积达实际面积的3倍,“数字扩容”问题突出;衡东县益丰种养合作社、衡东县隆兴生态农业公司2家养殖场消纳粪污土地面积分别为989亩和1097亩,与两家养殖场提供的消纳粪污用地面积不一致。衡阳市畜禽粪污还林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存在监管盲区,抽查的23家养殖场中有20家存在违规还田还林、违规排污问题。

涉重涉危废渣管理松懈。衡阳华菱钢管子公司鸿华物流未核实下游企业处理能力,其中衡阳瑞源新材料公司接收的钢渣混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开展钢渣稳定化预处理;湖南泰晟再生资源仅提供部分有资质单位去向证明。蒸湘区雨母山镇梓木村11组存在一处非法贮存、加工钢渣点。衡山县金泰新材料排污许可证未按实际排口变更,除钼渣未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管理暂存库无标识、地面破损,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常宁市水口山镇艾家冲区域散布有多处渣堆,废渣中混堆建筑垃圾,周边水塘已受污染。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祁东县人民医院、衡东县人民医院均存在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

涉重金属水环境风险隐患突出。耒阳市三架办事处附近渣堆紧邻农田,大量灰白色固废随意倾倒。衡阳百赛化工老厂污染地块毗邻湘江,废渣露天堆存,积存废水存在溢流风险。湖南蓬源鸿达矿业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其在线监控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外排水样氟化物指标多次超标;生产厂区废水处理站跑冒滴漏严重,管路布设混乱,标识不全,部分矿砂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储存间不规范。

四是督办交办问题整改仍需发力

个别问题整改进度滞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防治不力问题”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已超期未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衡兴处置中心废水处理、居民搬迁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到位。衡东县对审计署指出的衡东新神州科技、荣桓化工等2家高氯酸盐企业整改不到位。

部分问题整改存在反弹。湖南康康生物科技锅炉废气污染问题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重点信访件,该企业供热锅炉烟气无组织排放明显,仍存在使用含油漆、胶水的建筑类板材作燃料情况。衡阳鸿源管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为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混乱,产生与处置数量不匹配。

重点问题整改仍需加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湖南雁翔湘实业有限公司“两高”项目违规备案问题,截至本次督察进驻,企业合规产能指标购置、生产工艺优化调整等工作推进成效不佳。衡南县花桥镇三个历史遗留矿山(石丘采石场、礼桂采石场、共和建材采石场)生态破坏修复不到位问题曾被列为第三轮中央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但矿区开采作业面裸露情况依然存在,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督察要求,衡阳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难点,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定期实施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分类施策强化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全力抓好督察整改。

督察强调,衡阳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根据要求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衡阳市委、市政府处理。(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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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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