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有尺度,育人有温度!益阳赫山中小学教育惩戒细则落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04 21:58:48

湖南日报10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沈可心)让惩戒有尺度、教育有温度。近日,益阳市赫山区印发《赫山区中小学教育惩戒实施细则(试行)》,同步发布正面、负面清单,为教师“敢管”划出边界,也为学生权益上“保险”。

细则明确六类可惩戒情形:不服从管理、扰乱秩序、言行失范、危险行为、侵犯权益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学生违规违纪,按一般、较重、严重三级处理。一般违纪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当场纠正,可点名批评、责令道歉检讨、适当增加教学或班级公益服务、一节课内教室站立、课后教导,但点名批评限于当事班级内,不得在全校性集会、校园广播等公开场合进行;书面检讨不超过500字,不得公开宣读或张贴。较重违纪由学校训导、安排校内公益服务、校纪校规教育,并可暂停非必修外出集体活动。严重违纪可停课停学,一般1—3日、最长不超过5个教学日,要求家长在家管教,并由法治副校长训诫、安排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高中阶段可开除学籍。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按程序转入专门学校矫治。

负面清单划出五类红线: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不当惩戒及其他侵害学生权利行为。细则明确:罚抄单科单次超3遍或总量超500字、单次罚跑超400米、烈日寒风密闭空间罚站等属体罚;刻意孤立、限制饮水上厕所、因成绩惩戒、因个人情绪选择性惩戒、连坐惩罚、公开学生隐私、索要财物等均被禁止。触碰红线,轻则批评教育,重则暂停履职或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移交公安机关。

细则还规范“调查核实—告知沟通—实施惩戒—教育引导—记录存档”流程,保障学生陈述申辩和申诉复核权利。赫山区建立教育惩戒联席会议制度,教育、纪委监委、宣传、政法委、公检法、民政、司法、团委、妇联及乡镇(街道)联动。涉诉信访复核专班对教师依正面清单惩戒引发的投诉及时核查,无过错不得处分或作不利处理;对诬告陷害、恶意投诉,澄清正名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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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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