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楼市新政,现房销售定金不得高于5%
犇视频 2026-09-30 21:38:3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曾文慧 整理)今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其中明确,房企收取现房销售的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
通知指出,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6年8月28日前(含当日),已取得(含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广州市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此外,8月28日起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现房销售,收取定金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定金不高于总价5%并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待竣工验收备案、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监管。土地供应实行净地出让,支持“拿地即开工”;此后出让用地首付款不低于总价50%,须在合同签订30日内缴纳,余款最长可分两年缴清且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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