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听促学,以评提能”——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陈梦颖     2026-09-30 16:32:5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陈梦颖)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工作部署,持续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规范化、专业化水平。9月29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长沙某科技公司邹某某、邓某某、倪某某污染环境案庭审观摩暨听庭评议活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院检察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

直击庭审:控辩激烈交锋,当庭释法说理

“以听促学,以评提能”——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讯问环节,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讯问,逻辑清晰、重点突出。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分组出示证据,清晰展示在案证据,完整呈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并开展释法说理和法庭教育,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元评议:代表畅谈建言,共评公诉质效

“以听促学,以评提能”——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庭审结束后,评议活动随即展开。出庭公诉团队先行复盘汇报,全面梳理案件办理流程,客观总结办案思路与庭审成效,深刻查摆问题不足。与会人员立足不同视角,纷纷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刘玲琍认为,本次庭审程序规范,说理严谨,答辩有力。她提出,检察机关要坚持办案与修复并重,联合多部门协同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时要加强普法宣传,让更多人了解生态法典。

衡阳市政协委员莫方建议,行政、公安、检察要加强交流合作,统一对证据的认定标准。

“公诉人法律功底扎实,重点突出,询问目的性强。”人民监督员宋璟说道。

精准点评:专家靶向开方,锤炼刑检精兵

“庭审组织统筹有力,庭前准备充分细致,公诉人配合默契,整体庭审效果良好。”市院刑检部门和各基层院检察官结合自身实战经验和庭审情况,围绕庭审准备、文书制作、证据分析、事实认定、量刑建议、释法说理等方面开展精准点评,并提出优化改进意见。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帆建议,要增强答辩逻辑,聚焦争议焦点,精准归纳、逐层论证,回应有力且不与公诉意见重复,做到法理情有机融合。

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鲁胜在总结点评时指出,本次庭审整体成效良好,充分展现了基层公诉队伍的履职风貌。他提出,我院将逐条梳理吸纳本次听庭评议意见,对标补齐短板,做好评议“后半篇文章”。一要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机制。对本次评议指出的问题逐条梳理,限期整改落实。二要强化类案指引。将本案办理经验提炼为污染环境案件出庭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指引。三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四要深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组稿:李翔

责编: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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