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在多个求职群发“封杀令”,求职者起诉维权
三湘都市报 2026-09-30 10:46:1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杨乔 唐丽娜
因为几句微信中的口舌矛盾,兼职中介竟然在多个求职群发“封杀令”,号召商户不要聘用求职者李某,还称她是“鸽子大王”。李某为维权把该中介起诉至法院。
9月30日,记者从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邮亭圩法庭近日成功调解这起名誉权纠纷。
被中介发“封杀令”,求职者起诉维权
张某是永州当地餐饮兼职圈的一名中介,运营多个行业招聘微信群,专门对接餐饮商户和兼职打工人,在本地兼职行业小有名气。李某是一名长期做餐饮兼职的女性,为了方便接活,加入了多个张某管理的招聘微信群,二人通过线上工作往来结识。
一次,李某主动联系张某投递简历,想要谋求一份兼职工作。可张某听信了共同好友的不实传言,指责李某:“你经常放别人鸽子,我不给你介绍工作。”无端的误解让李某十分委屈,她一气之下在微信对话中向张某发送不当言论,双方矛盾激化。
而气头上的张某收集了李某的照片、微信号等个人信息,在自己管理的近十个本地餐饮行业微信群公开发布所谓“封杀令”,还给李某贴上“鸽子大王”的标签,号召所有餐饮商户都不要雇用她。
消息迅速在本地餐饮兼职圈层传开,很快,李某接连被多个行业群踢出,失去了接单渠道。以往有过合作、认可她工作能力的商铺,看到群内消息之后,也纷纷拒绝她的求职申请,表示不敢聘用。
此前李某依靠兼职拥有稳定收入,受这场风波影响,到处求职碰壁,收入大幅下滑,正常生活和个人名誉都蒙受损失。万般无奈之下,李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中介致歉并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核查案件材料、聊天记录,认定张某未经核实,在多个网络群组发布封禁言论、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为实质化解基层矛盾、避免纠纷持续升级、修复社会关系,邮亭圩法庭秉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纠纷调处工作。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处异地的实际情况,法官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开展多轮“背对背”调解。
调处过程中,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停滞。张某初期态度坚决,仅认可经济赔偿,拒绝公开致歉。庭审前夕,其态度虽稍有缓和,但仍提出对方先行致歉的前置条件,双方互不相让。
开庭当天,双方依旧针锋相对、各执一词。在法官的耐心调处与温情劝导下,两人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李某主动就沟通中的不当言论向对方致歉,并自愿降低经济赔偿诉求。张某充分认清网络言行失范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当庭与李某握手言和、相互致歉。随后,张某现场撰写道歉澄清声明,经法庭审核确认后,在涉案行业微信群、个人社交平台公开公示,消除不良影响,并当庭赔付李某经济损失,这起网络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承办法官杨乔提醒,在网络社交平台发表言论,应当恪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准则,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遇到矛盾纠纷、观点分歧时,应保持冷静、理性处置,避免使用辱骂、嘲讽、发布“封杀令”等过激语言。情绪化表达、不实信息传播,不仅易引发纠纷,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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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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