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基层实干|制度“锁”钱 监督“亮”账@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30 07:33:12
制度“锁”钱 监督“亮”账
——娄底以制度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纪实
通讯员 李刚 谭韬 肖涤非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曾玉玺
小区电梯广告费、地面停车费、快递柜进场费,这些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究竟归谁所有、由谁管理、怎么使用?长期以来,这道题在很多小区是一笔“糊涂账”。
今年,娄底紧扣物业服务领域“八项创新”举措,由娄底市住建局牵头,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娄底市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娄底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在全省率先构建起公共收益“账户管理—收益界定—使用审批—公示监督—审计移交”全链条制度体系,为破解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难题提供“娄底方案”。
高位推动,破解群众“急难愁盼”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看似小事,实则是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娄底提出物业服务领域“八项创新”举措,要求坚决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守住业主共有资金安全底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度,市住建局迅速行动,广泛征求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意见,历经数月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两项制度文件。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娄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新阶段。
9月22日,新化县上渡街道金沙雅苑小区广告、租金等公共收益进账,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王平介绍,这是该小区共有资金账户开设以来,正式进账的第一笔公共收益,他说:“现在能开通小区公共账户,资金管理规范多了,我们业委会的履职风险也大大减小了,是个一举多得的好事。”
《关于规范娄底市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一个小区只能开立一个“公家账户”,账户持有者必须为业主大会,不再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开户,从制度上确保资金权属归全体业主。开户主体资格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确认,银行机构将备案证明作为开户核心依据,未经备案一律不得开户,从源头堵塞“假借业委会名义开户、乱拿钱”的漏洞。文件同时明确存量账户更名、新成立业主大会开户、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变更三类情形的办理时限和资料清单,要求银行机构布放POS机、扫码终端、收款二维码等支付工具,支持多元化支付方式,方便居民群众缴纳物业相关费用。
《娄底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未成立业主大会、未组建物管会),由物业服务企业开立监管账户,接受物业主管部门监管,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一个企业只能开一个监管账户,在账户下以小区为单位分别设置账簿。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未成立业主大会、未组建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使用公共收益。业主如需使用,须经20%以上业主联名提出使用方案,由社区组织业主按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后实施。
收益“明界”,每一笔钱都有据可查
在双峰县艺芳新城上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历来是个难题,由于管理主体不规范、公开不透明,经常发生矛盾纠纷。9月3日,该小区在工商银行永丰支行开设了共有资金账户。微信群里一公布这个消息,业主们纷纷表示赞许,“这样一来,我们的公共收益就能规范储存,让我们业主安了心。”
娄底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业主自治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工作机制。指引明确停车费、广告收益、租赁收益、场地使用费、通信设施管理费、配套设施经营收益、报废设施残值、拆迁补偿金及违约金、物业考核扣款、利息收益等十类公共收益来源,首次将公共收益区分为“全体业主公共收益”和“部分业主公共收益”,分别建账、分开核算。同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取的经营成本最高不得超过该项收入的30%,不得以虚列支出、虚构成本等方式变相提高成本。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用于共用部位维修更新改造、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经费、第三方记账审计费用等与小区公共利益相关的支出。
监督“闭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账户开设了,收益公示是关键一步。冷水江市江北新村小区自账户开设以来,业委会通过短信、微信和公示栏等方式,将入账的3笔公共收益及时告知业主,让公共收益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娄底构建“定期公示+业主查询+异议答复+审计监督+移交追责”全链条监督体系。已成立业主大会或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前期物业代管的小区,每半年第一个月月底前完成上半年度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共收益专项账户信息、收支明细、管理成本明细、资金结余及相关专项说明。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管理主体应当自异议提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业主有权查阅收支凭证、合同、审计报告等原始资料。年度公共收益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每年审计一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半数以上委员离任等情形,应当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同时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服务费、水电公摊费等为由,拒绝移交公共收益及相关资料。
两项制度文件出台以来,娄底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下协同,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开设和规范化的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开设业主大会(物管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20个,一批小区公共收益实现专户管理、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收支情况定期公示,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从“糊涂账”到“明白账”,从“少数人说了算”到“全体业主共同管”,娄底正用制度把小区公共收益的每一分钱晒在阳光下、装进业主的口袋里。这项改革,不仅守住了业主的“钱袋子”,更架起了基层治理的“连心桥”,为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娄底经验”。
(原载《湖南日报》2026年9月30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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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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