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9 09:45:44
很多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有过在多地参保缴费的经历,在退休时不知道应该在哪里领取基本养老金。今天这篇就把这个问题讲清楚。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主要是看申领待遇时,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
简单说,核心判断标准就两条:现在的养老保险关系在不在户籍所在省?在各个地方累计缴费年限分别满不满10年?
三种情况,对号入座
情况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省的,无论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在户籍所在省退休。
情况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有多段关系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最后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且非临时账户的省份就是待遇领取地。
【注意】如果您是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那么建立的会是“临时账户”。临时账户所在地不能作为待遇领取地。到时候,您的养老保险关系会被归集到上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地方,如果没有满10年的地方,就回户籍地领取。
情况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省,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省领养老金。
在省内跨地市流动就业时,在哪里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主要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12333咨询电话。

临近退休前……
不管最终在哪里领取养老金,退休前记得统一将本人在各省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待遇领取地。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权益的完整和准确。
参保人员可以在临近领取待遇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线上渠道,或者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一次性将本人名下各段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各省的缴费年限(不含重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来源:中国社会保障杂志微信公众号)
责编:曹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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