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琪 三湘都市报 2026-09-22 18:21:0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9月22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已经印发《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定价指引》),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定价作出系统性规范,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这类医疗项目纳入规范管理
《定价指引》适用于湖南省内实行市场调节价、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管理主体覆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国际(特需)医疗部相关服务定价,可参照执行。
《定价指引》明确,湖南公立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项目定价严格遵循五大核心原则:公平合法、质价相符,公益导向、成本补偿,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分类施策、动态调整,患者知情、自愿选择。
新规着重强调患者自主选择权,严禁医疗机构暗示、诱导、捆绑或变相强制患者接受自费类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切实杜绝过度医疗、隐性消费,保障群众就医知情权与选择权。
市场定价怎么定?五大因素作为核心依据
《定价指引》明确,医疗机构作为定价主体,制定、调整价格时,需要综合考量五大要素:临床价值、服务成本、行业定位、市场需求、政策导向。
定价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兼顾人力、物耗、资产折旧等成本,同时参考同区域同等级医院价格,结合当地群众支付能力,禁止哄抬高价,也禁止恶意低价竞争。
项目定价必须走完完整流程:科室申请、价值评估、成本测算、价格建议、论证审定、价格公示、价格备案、价格执行。定价全套资料需要存档备查,价格调整也需要履行这套规范程序,没有客观成本、技术支撑依据,不得随意涨价;鼓励随着技术成熟下调项目价格。
价格必须公示,就诊前充分告知患者
《定价指引》要求医疗机构多渠道公示项目信息,在医院官网、公众号,门诊大厅、诊室显示屏等位置,公示项目名称、价格、计价单位以及监督电话。
提供服务前,医生必须向患者及家属讲清项目价格、服务内容、预期效果、潜在风险、替代方案以及医保不予报销的政策,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展。
同时,严禁分解项目、捆绑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禁止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医院要建立价格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置群众价格争议。
医院违规将被约谈、通报乃至失信惩戒
各级医保部门将持续监测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行为,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价格异常波动、社会反响大的项目开展调查、引导。
医疗机构一旦出现价格违规,医保部门可采取约谈提醒、限期整改、医保协议处置、公开通报、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涉嫌其他违法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湖南省医保局明确,《定价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国家若出台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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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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