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2 12:07:2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赵立文)近日,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二中队联合平江县梅仙镇政府、镇综合执法大队、石岭村及湖南高速集团岳阳分公司通平管理所,对武深高速平江段K205+530王坡里高架桥(梅仙镇石岭村境内)桥下空间违法构筑物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二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石岭村村民彭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修建地面构筑物,面积约48平方米,用于养殖家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桥梁结构构成安全隐患。9月1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彭某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恢复桥下空间原状,但彭某置若罔闻,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违法构筑物。
9月14日下午3时40分许,执法人员对违法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拆除作业不对桥梁主体结构和周边环境造成损害。经过两个多小时连续奋战,当晚6时,该处违法构筑物被全部拆除完毕,桥下空间恢复了原貌。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占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的行为,彰显了岳阳多部门协同治理、依法护路的工作合力。下一步,岳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强化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巡查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违法占用桥下空间现象反弹,为人民群众营造安、畅、舒、美、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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