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22 11:33:54
9月20日,绥宁县林业、公安部门联动协作,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颈长尾雉,并于9月21日在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这只珍稀鸟类放归原生山林,让“林中隐士”重回大自然。

20日,绥宁县公安局武阳镇派出所民警发现一只受伤野生鸟类,第一时间进行临时安置看护后移交县林业局。接到移交,林业工作人员迅速开展物种鉴定和伤情诊治,确认这只鸟是我国特有珍稀雉类白颈长尾雉,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外种群十分稀少。经检查,这只白颈长尾雉仅有头部皮外伤,没有骨折、内脏损伤等严重伤情,生命体征总体平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野生动物救助规范,及时对伤口消毒清创、开展专业护理,把它安置在安静通风的临时救护区域,定时投喂食物、更换饮水,全天候监测它的精神状态、进食和活动情况,持续开展康复观察。

经过一段时间救护调养,这只白颈长尾雉精神活力充沛,进食、活动恢复正常,野外警觉性达到标准,具备独立野外生存能力。经专业评估,伤势完全康复,各项条件满足放归要求。21日上午,工作人员在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溪谷林地完成放归,随着工作人员轻轻放飞,白颈长尾雉快步走入密林,回归自然栖息地。
据了解,白颈长尾雉被称作“林中隐士”,主要栖息在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山地沟谷地带,对生态环境要求很高。这种雉鸟性情机警、行踪隐蔽,野外种群数量稀少,也是衡量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重要指示物种。
此次救助放归,是绥宁公安、林业联手守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生动实践。近年来,绥宁县不断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管护、伤病个体救助以及生态普法宣传,科普活动走进乡村、社区、校园,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稳步提升,县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持续优化。(向海 宋三龙 刘潇 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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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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