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场监管 2026-09-22 08:50:03
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景区景点、餐饮、住宿、交通运输、停车场、商超等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酒店、宾馆等住宿行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网络推销页面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宣传图片应与实际相符。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不得虚构原价或提供虚假的房源和价格信息。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二、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以清晰明确的计价单位、具体的价格进行表述,不得模糊表述标示。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消费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三、各类零售网点在开展促销活动中,严格执行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有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各类高端烟酒茶叶等生产、销售经营者要诚信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防止“天价商品”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销售盒装茶叶和高端酒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七、各停车场、客运、公交、出租车、车站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严禁超过政府指导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停车场应在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责编:卓萌
一审: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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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廖声田
来源:常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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