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19 13:00:29
官学荣
《大漠芳华》最容易被读成一部“治沙英雄”的成长史:一个被命运抛入沙漠的女子,用四十年把7.3万亩荒漠变成绿洲。这个读法顺畅,却滑过了作品真正的难点。问题不在殷玉珍做了什么,而在写作者如何面对一个几乎无法被代言的人,如何叙述一段本质上属于沉默的劳作。换言之,这部作品最尖锐处不是“她如何战胜沙漠”,而是“我们如何讲述她”。叙述者是否有权把一个从无选择之境走出来的人,纳入一套现成的意义框架。这不是技巧问题,是一个叙事伦理问题。

一、被叙述者的沉默:谁在替谁说话
报告文学天然带有代言冲动。一个没有上过学、长期生活在沙漠深处的农妇,她的经验如何进入文本?只能通过他人转述、回忆、观察。这意味着,读者看到的殷玉珍,从一开始就是被中介过的殷玉珍。作品越流畅,中介越隐蔽。
值得肯定的是,作品保留了某些拒绝被平滑化的时刻。“抗拒了七天七夜”“无奈屈服”,这些表述没有被英雄叙事吸收。它们像文本内部的硬块,提醒读者:这里有一个人的意愿曾被彻底碾过。叙述者没有急于赋予这段经历以意义,没有说“正是这七天孕育了后来的坚韧”。这种克制,是叙事伦理的起点。
但克制并不彻底。当叙述转向“用家里唯一一头羊换600棵树苗”时,语气开始升温。“唯一”与“600棵”构成强烈对比,读者的情感被迅速调动。问题不是这个细节不真实,而是它被组织进了一个“牺牲—回报”的叙事链条。殷玉珍的真实处境可能是:她根本没有计算过牺牲与回报,她只是不得不那样做。把“不得不”转述为“选择牺牲”,是叙事者对意义的追加。
这不是苛责。任何叙述都不可避免要赋予事件以形式。但伦理要求在于:叙述者是否意识到这种追加,是否在文本中为“不可转述之物”留出位置。殷玉珍的沉默、方言、信天游,恰恰是那些无法被标准汉语叙事完全吸收的部分。作品对这些元素的保留,比任何抒情段落都更接近真实。
二、苦难的可见性与不可见性
报告文学依赖细节。细节让苦难可见,但可见性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当风沙、饥饿、干裂的嘴唇被反复描写,读者获得的是可消费的苦难图景。苦难被观看,被同情,然后被翻页。这是叙事伦理的第二重困境:如何让苦难被看见,而不让它变成景观。
作品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呈现出某种不自觉的分裂。一方面,它大量使用感官细节,让沙漠的残酷可触可感;另一方面,它又不断用“倔强”“挺立”“芳华”这类词汇,把苦难提升为精神象征。前者的力量在于具体,后者的功能在于升华。两者并置时,后者往往消解前者。读者记住的是“倔强挺立的小杨树”,而不是种树时磨破的手掌。
更值得追问的是:殷玉珍的苦难中,有多少是不可见的?身体的慢性损耗、日复一日的重复、没有事件性的时间、不被记录的疲惫。这些无法进入叙事。报告文学偏爱“事件”:种下第一棵树、遭遇最大沙暴、获得第一个荣誉。但殷玉珍的四十年,绝大部分时间是“非事件”的。她的伟大恰恰在于承受了那些无法被叙述的东西。作品若只呈现可见的苦难,就会遗漏她劳动中最本质的部分。
由此,文本中出现了一个悖论:它越是细致地描写苦难,越可能远离苦难的真实形态。因为真实形态是无形式的、不戏剧性的、难以被讲述的。好的叙事伦理,不是把不可见变成可见,而是在可见处保持对不可见的敬畏。
三、荣誉叙事与幸存叙事的冲突
作品后半部分,殷玉珍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成为“治沙英雄”。叙述语气随之变化:从“她如何活下来”转向“她如何被承认”。这是报告文学常见的结构,苦难最终获得回报,个人被纳入国家叙事。
但这里存在一个伦理断裂。荣誉叙事预设了一个“完成”:治沙成功了,人物被承认了,故事可以总结了。而殷玉珍的真实状态可能仍是“未完成”:她还在种树,还在劳作,还在被来访者打扰。作品记录了一个细节:与赛·考斯基重逢后,人潮稍退,“天刚蒙蒙亮,院门外又停下一辆大巴车”。这个细节的力量在于,它暴露了荣誉叙事的困境:被承认并没有带来安宁,反而制造了新的消耗。她从一个被沙漠囚禁的人,变成被叙事囚禁的人。
叙述者捕捉到了这个细节,但没有充分展开它的含义。如果展开,就会动摇整部作品的收束方式。荣誉叙事的终点是纪念碑,而幸存叙事的终点只能是“继续”。殷玉珍的故事没有终点,因为她还在活着,还在种树。任何试图为她画上句号的叙述,都是一种暴力——哪怕是善意的暴力。
四、见证的限度:叙述者能做什么
报告文学写作者常常面临一种诱惑:以为自己可以完全进入被写者的内心。作品使用大量主观视角,试图从殷玉珍的眼睛看世界。这种“体验式阅读”增强了感染力,但也模糊了边界。叙述者真的能替殷玉珍感受吗?还是说,他只能见证自己的感受?
伦理上更诚实的做法,是承认见证的限度。叙述者能够呈现的,不是殷玉珍的内心本身,而是她与世界的接触面:她的手、她的声音、她的沉默、她种下的树。这些是可见证的。至于她内心深处的绝望、麻木、偶尔的平静,叙述者无法抵达。承认这种无法抵达,不是失败,而是伦理。
作品中最有力量的段落,恰恰是那些叙述者“退后一步”的地方。比如写殷玉珍唱信天游,“唱着哭,哭着唱”。叙述者没有解释这意味着什么,没有说“这歌声中包含了对命运的抗争”。他只是呈现声音的形态。解释权被留给了读者,也留给了殷玉珍本人。这种退后,比任何前进都更接近真实。
五、结束语:谁有权定义芳华
“芳华”是一个危险的词。它意味着美、绽放、值得赞颂。当这个词被加在殷玉珍身上,叙述者已经在替她定义:她的苦难是美的,她的劳动是美的,她的人生是芳华。但这种定义是否经过她的同意?她是否认同自己的四十年是“芳华”?
也许她根本不这样看。也许对她而言,那只是活着,只是不得不种树,只是没有其他事可做。把“活着”提升为“芳华”,是叙述者的需要,不一定是她的需要。这不是说作品不该赞美她,而是说赞美必须保持谦卑。真正的尊重,不是把她塑造成英雄,而是承认她可能并不需要这个称号。她需要的,也许只是不被打扰地继续种树。
因此,《大漠芳华》最有价值之处,不是它塑造了一个英雄,而是它在塑造过程中留下的裂缝。那些裂缝里,有一个人的沉默、不情愿、疲惫和不可归纳。叙述者没有完全填平它们,这是作品的伦理底线,也是它作为报告文学最接近真实的地方。沙漠可以掩埋地窨子,叙事可以掩埋沉默。而好的写作,是在掩埋处留下一道光的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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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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