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救助老人反被索赔92万元,法院判了

  南方+客户端、南方都市报、九派新闻   2026-09-18 19:48:22

快递员救助摔倒老人

反被其家属当成肇事者

索赔92万余

该案迎来终审判决

日前,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备受社会关注的快递员施救老人后被起诉一案作出终审裁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快递员李金阳(化名)的驾驶行为与老人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家属提出的92万余元赔偿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快递小哥救人被诉

2025年6月17日正午,江门乡镇道路上,快递员李金阳驾驶三轮车外出派件时,留意到十余米外人行道上一名老人突然摔倒。他当即停车快步上前查看伤情。

“您怎么样?伤得重不重,要不要打120?”李金阳蹲下身询问。老人起初称无需就医,但李金阳看见老人鼻部已有凝固血迹,判断伤势不轻,随即主动拨打120。等候救护车期间,他一直在现场看护。

急救人员与家属抵达之后,李金阳协助把老人送上救护车,并跟随前往医院,在家属办理入院手续时留守照料。后续几天,他仍持续关切老人恢复情况。

令李金阳始料未及的是,数月之后,老人家属将其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92万余元。一场出于本心的施救,让他陷入历时一年多的诉讼纠葛。

二审驳回老人家属诉求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发路段属于监控盲区,老人倒地全过程无视频记录。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确认李师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无明显刮碰痕迹,无法证实与倒地老人发生接触刮碰。此外,在医院病房内,老人家属多次询问是否被快递三轮车碰撞致伤,老人均明确予以否认;交警大队留存的询问笔录亦明确记载,老人家属在多次问询中均否认老人与快递三轮车发生碰撞。

二审阶段,老人家属提出新的主张,提出李金阳行车时未能保持安全距离、未减速避让,车辆行驶形成的气流、噪声以及惊吓等间接因素造成老人摔倒,属于非接触式侵权。结合车辆勘验记录、多方询问笔录等在案证据,江门中院审理后认为家属的该项主张依据不足,不予采信,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态度很明确,员工做了好事,不能让他一个人扛,法务部门的同事介入很快。小哥没有撞到人、没有按喇叭,交警也证明小哥三轮车没有刮痕。”李金阳就职的快递公司江门市负责人黄站长表示,“法律是公正的,还了他一个清白。我一直跟小哥说,该做的好事还是要做,但要学会保护自己,公司更是小哥们坚强的后盾。”

“拿到判决书那一刻,心里压了很久的石头总算落地。”李金阳说。

本案审理过程当中,企业法务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事实还原存在难度的情况下,法院严格落实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证据为基础作出裁判。这份判决守住个案公正,也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法律守护善意,司法为好人撑腰,方能让互帮互助的社会风尚持续生长。

责编:余娇阳

一审:胡泽汇

二审:朱晓华

三审:苏莉

来源:南方+客户端、南方都市报、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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