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调解促双赢 法治护航助发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17 17:51:0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7日讯(通讯员 柳思传)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原告公司自2024年3月至6月期间,向被告乙公司承建的项目供应工业建筑预拌混凝土,累计供货金额达75万余元。被告乙公司先后支付了69万余元,但截至2025年7月29日,仍有6万元货款未结清。原告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诉请被告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每日0.5%的逾期滞纳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适用合同约定的高额滞纳金条款,而是充分研判案情,兼顾原、被告双方实际经营状况。考虑到被告确因项目回款周期较长存在阶段性资金压力,而原告亦希望尽快收回欠款、避免较长诉讼执行程序,法官主动作为,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所欠6万元货款分三期偿还;如任何一期逾期未足额偿还,则剩余未付款项按年利率4.5%计算利息,直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这一调解方案既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为被告企业争取了合理的还款空间,真正实现了“企业减负、债权有保、合作不断”的多赢局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调解是最暖的助企方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更多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高效解决,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



责编:王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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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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