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碧水映党旗 万尾鱼苗护生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增殖放流护生态”主题党日活动

黄冰     2026-09-16 16:48:0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黄冰)9月15日,浏阳河畔水清岸绿。长沙县检察院联合江背镇、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江背镇金洲村,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增殖放流护生态”主题党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特检察官助理应邀参加,长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提名人选罗朝阳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全体人员来到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开展鱼苗增殖放流。该基地由长沙县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于2022年共同设立,已连续4年在此开展增殖放流实践活动期间投放的鱼苗,均来自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出资购买。他们以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修复责任,践行“谁损害、谁修复”的司法理念。一尾鱼苗跃入浏阳河,在碧波中四散游弋,把修复责任转化为看得见的生态实效,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办案效果。放流现场,检察人员同步开展生态普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禁渔、水域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守护河湖生态。

放流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党支部书记以“党建引领聚合力 增殖放流护生态”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党员同志们围绕生态保护履职开展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

党支部书记兼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周程在介绍此次活动的目的时表示,将主题党日搬到生态保护一线,旨在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生态环境保护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首次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检察”,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法律遵循。增殖放流,让生态修复成效可感可见。生态治理并非单一部门的独角戏,需要府检联动、社会共治。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既要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效能,也离不开农业农村部门的专业评估、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指导、属地政府的协同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本次活动以党建为纽带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公众参与同向发力,促进生态治理由“单兵作战”转向“协同共治”。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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