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16:42:4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何慧萍 朱丹)9月14日上午9点40分,邵阳市民邓女士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西湖路转魏源路路口时,执勤交警主动上前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民警现场告知,该类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上路必须配齐驾驶证、行驶证及机动车保险。省市媒体记者同步全程记录此次路面普法劝导现场,直观展现整治宣传一线实景,为全市摩电车专项整治凝聚浓厚宣传声势。
邵阳市三、四轮摩电车宣传教育工作自9月11日持续至9月30日。各辖区交警以路面劝导、面对面普法为核心手段,深入路面、社区、市场、集市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面向摩电驾驶人、沿街群众开展全覆盖安全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守法出行意识,为10月1日起全市全面启动集中整治筑牢群众基础。
9月11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托官方微信、微博及省市主流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城区三、四轮摩电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通告,明确自10月1日起,将对城区违规上路的三、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开展统一查处。同日,支队同步刊发《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清晰说明非标三、四轮摩电车未获工信部生产许可、不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提醒市民仔细甄别车辆合规资质,主动选择合规车辆出行,自觉争当文明交通参与者。
为持续强化驾驶人安全认知,引导大家摒弃违法骑行陋习,9月14日至16日,支队以城区各主干道为宣传重点路段,每日安排民辅警驻点路面,开展“文明我践行,守法我先行”主题流动宣传。同时,各大队同步深入社区、市场、集市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以案说法等方式,将安全出行理念送到群众身边。截至 9 月 16 日,路面宣传覆盖众多交通参与者,民辅警持续向群众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不少三、四轮摩电车驾驶人完成专题交通安全教育,并现场签订守法出行承诺书。驾驶人纷纷承诺,即日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再驾驶无牌、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辆上路。
集中宣传坚持务实宣教原则,结合真实路面案例与通俗法规解读,精准解答群众出行安全疑问。通过全方位、近距离的普法引导,有效纠正群众骑行陋习,提升全民交通安全素养,凝聚警民共治力量,全力筑牢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组稿:姜红玉
责编:李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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