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兴 张洋 团结报·红湘西客户端 2026-09-16 08:38:33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全省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成果,以案例示范压实“谁破坏、谁修复、谁赔偿”法治责任。其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某建材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放废水污染万溶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
2025年6月,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在巡查中发现某建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经查,涉事企业在二级沉淀池底部私设暗管,以伪装方式将废水偷排至万溶江。对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8万元,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经磋商并签订赔偿协议后,涉事企业通过增殖放流4.4万余尾鱼苗完成替代修复,实现“查处、赔偿、修复”全链条闭环。
近年来,湘西州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将其与整改突出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并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红橙黄”三色清单管理,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机制,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落地落实。目前,全州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48件,办结512件,办结率达93%,案件数与办结率稳居全省前列。(作者:团结报·红湘西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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