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 2026-09-16 07:55:57

“清单定边界、有错严追责”闭环成型
郴州出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蒋先昧 张贤祥
郴州市近日出台《郴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构建起“清单定边界、过程留痕迹、有错严追责”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今年以来,该市以“企业服务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累计扫码入企1.6万余次,企业评价满意度达99.99%;办理免罚案件3.8万余件、免罚金额超1880万元,减轻处罚案件1289件、减罚金额1381万元。
该办法共18条,围绕行政执法过错的认定、责任划分、追究程序、衔接机制等核心环节作出系统规范。办法明确了无执法资格、超越职权、事实证据不足等8类行政执法过错情形,同时设定了法律适用分歧、行政相对人伪造证据、不可抗力等8种不予认定过错的情形,以及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探索性执法、创新性执法等免予、从轻减轻追责情形,兼顾执法刚性与容错空间。
在责任追究层面,该办法区分行政执法单位、单位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三类主体,设定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以及批评教育、调离执法岗位等追责措施,明确故意违法、拒不纠正、一年内两次以上被追责等从重情形。同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移送处理。
此前,郴州已先后印发《郴州市行政执法行为负面清单》《郴州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通用版)》《郴州市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用版)》,从禁止性执法行为、基层执法权责、涉企检查事项三个维度划定执法红线。此次办法出台后,与前述制度形成配套,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打造“身在郴州、办事无忧”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编:何庆辉
一审:何庆辉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来源:湖南日报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