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官票
陈先枢 杨长江 梁小进 罗斯旦
撰稿/陈先枢 杨长江 梁小进 罗斯旦
1905年湖南官钱局当十紫铜元壹佰枚票
1906年湖南官钱局伍两银票
1908年湖南官钱局当十铜元壹佰枚票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湖南制钱奇缺,新任巡抚陈宝箴以推行“壹两”银元和发行官票为对策,决定成立阜南钱号官局,由善后、厘金等局在待用各款中挪银4万两作为官本,委朱昌琳任总办。
此后3年间,阜南钱号官局共发行制钱票10万余串、银两票七八万两,并铸有省平一两重的银饼以供兑现。
1899年阜南钱号官局停办,由朱昌琳及该局营业主办朱卓钦自行垫款,以十足价值将所发钞票全部收回,维护其信誉,为后来湖南官钱局发行钞票奠定了信用基础。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湖南官钱局成立,随即发行银两票、银元票、制钱票及铜元票。各票背面印有巡抚俞廉三的告示:“不论何人持票到局,均照票面所载,如数兑付,决不片刻留难。”
至1910年(宣统二年),因湘省财政入不敷出,发行稍滥。次年开始贬值。从光绪二十九年至宣统三年,湖南官钱局共发行银两票202.7万余两,银元票37.5万余元,钱票650余万串。
摘自《百年长沙老照片丛·长沙万象》,湖南文艺出版社,主编:郑佳明,编辑:陈先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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